我一直以來都很注重幫家裡人買保險的,以前丈夫經常出差,坐飛機到處去,有點擔心,每年買一份健康,出行意外險,到期就作廢了,為保險公司作了多年貢獻。
也為兒子買,最早的有太平陽保險,一次交足保費(兩萬多),每三年分一次紅,這個是最劃算的了。但有時忘記去拿錢,曾經是到期自動打在帳戶裡的,後又得自己去櫃台辦,去年去拿錢被告知以後都得自己去櫃台辦,萬一投保人不在了,就自動作貢獻了。
昨天去友邦公司幫兒子交了一份二十年期的保費,(守護神,年交2880元,已繳齊20年,保額10萬元),
最不理解的是,去年也是辦這份保險的更改資料,被告知等我兒子70歲時可拿回保額金10萬元,但昨天又告知要等到他88歲時才能拿,我說是我投的錢,要等到他88歲,我已作古了。“嗯,叫他自已去公司或手機上辦手續吧。”
還有一筆也是友邦的,是我親手為兒子買的,但是用他的名自已為自已投的保,是金福A款二十年金保險,分紅型,交了6年,年繳12143元,總共交了72858元,
後2012年辦了變更為減額付清,即:變更前兒子到55歲時每月有1至2千的退休金,變更後,隻有500多退休金,這是可以接受的,
但昨天問了,說這筆交的太少了,可能已沒有了,這就太不好理解了,交了7萬多元,一直沒收過分紅,就作廢了?
買保險被人割了韭菜都不知道。
死性不改,又轉投了其它公司,買時當上賓,說得天花亂墜,交完錢又不知變成怎樣了。
自已省吃簡用,退休金全拿去交了保費,而且丈夫,兒子都不支持,現在想拿回來又變成黃瓜打狗,少了半截,可惜自己不是李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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