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能源車市場
價格波動較大
讓人始料未及的是
這卻成了“黃牛”獲取利潤的時機
新能源車價格上漲
“未漲價”訂單成為市場硬通貨
特斯拉8天之内3次漲價
比亞迪旗下10餘款車型價格上調
......
今年以來
汽車企業紛紛上調新能源車售價
疊加新能源車補貼政策下滑
以及車企優惠力度減弱等因素影響
讓消費者感受到了
新能源車價格上漲的滋味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一位重慶網友發布了一則新車訂單交易信息
“特斯拉Model Y的未漲價訂單轉讓,意味着你可以用27.6萬元的價格購買到該款車型,比官網優惠4.09萬元,現在買到就是真的賺到。”
短短幾十字的産品信息
就有多位想購車的消費者留言咨詢
這僅是新車私下交易的冰山一角
記者搜索發現
“随時匹配車輛”“無須多等待”
“最快一周提車”等
涉及新車信息
在二手交易平台和其他論壇随處可見
二手平台上,賣家銷售未漲價新車訂單信息随處可見
作為動力電池主要生産廠家,孚能科技高級副總裁張峰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随着今年下半年市場環境得到緩解,明年初原材料緊缺狀況将有可能發生變化。但構成新能源車産品價格的因素有很多,新能源車整體價格出現下調最早也要等到2023年。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陳士華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由于原材料價格上漲波及範圍較廣,所以在短時期内,新能源車價格明顯回落的可能性不大。考慮到市場環境的特殊性,不排除新能源車價格有進一步上漲的可能。
新能源車産品價格越是充滿不确定性,新車訂單升值概率就越大。因而,在新能源車市場恢複正常前,“未漲價”狀态下的新車訂單格外受到市場追捧。
北京一位倒賣車輛訂單的“黃牛”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你不買也沒關系,反正現在的市場根本就不愁賣,價格沒有可談餘地。”
消費者低價購車難
“黃牛”每單可賺上萬元“轉單費”
購買這種未漲價訂單
到底劃不劃算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
算了一筆賬
➤ 以2022款Model 3車型未漲價訂單為例
目前“未漲價新車訂單”的轉單費普遍以萬元起步。
記者在與網友“啊烤爐”交談中獲悉,其轉讓的該車型未漲價訂單價格為23.59萬元,在保證可以落戶的情況下,至少要花費3萬元的費用購買這個訂單,且不包括訂金費用,他才同意轉讓。
目前Model 3車型市場售價為29.1萬元,若消費者選擇這一方式購車,在減去給賣家的3萬元轉單費用後,隻少花了2.51萬元。
實際上,轉單費用往往是由車型熱銷程度和市場定價來決定的。一般而言,市場售價越高的車型,因為受衆較少,所以轉單費用也越便宜。
➤ 比如,前述重慶網友售賣的Model Y未漲價訂單,由于産品售價較高,市場售價優惠近4萬元,其表示隻需要付1.3萬元的轉單費即可成交。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此次新能源車價格上調,主要是受整體市場供應鍊環境影響進行的調整。上漲的費用并非進了車企的腰包,主要是承擔了原材料價格上漲的成本支出。與此不同的是,市場上未漲價訂單的定價并無規律可循,完全是由銷售者自身心理價位所決定的。
“銷售訂單的交易者本着隻要比現在市場價格低,手中訂單就有吸引力的原則進行銷售,即便隻低1萬元,對于想要購車的消費者仍然是不小的優惠,所以他們會将大部分差價空間作為‘好處費’。”
“黃牛”活躍
制定規則才是根治亂象關鍵
其實,在汽車銷售領域,“黃牛”現象由來已久。前不久,《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調查長城汽車坦克300時發現,北京部分長城汽車4S店對于消費者私下交易訂單的行為表示默許。而正是來自車企和汽車經銷商的默許,才給了汽車“黃牛”市場生存空間。
(報道詳情:找“黃牛”加價提車?小心!你的車可能會被别人操控......)
據記者了解,為了抑制“黃牛”現象,回應消費市場關切,汽車企業也紛紛“出招”。
特斯拉
近日,特斯拉發布“不轉賣承諾函”,其中提到:一次或多次累計下單購買多台特斯拉車輛的車主需要簽署這份承諾函,承諾自提車365天内(以第一次開票日期為準),不将任何車輛向任何第三方過戶轉讓或實際轉讓,違反承諾的在7日内按每台違約車輛的開票價20%的金額支付違約金,否則特斯拉有權限制違約車輛綁定賬戶變更以及超級充電等服務。
特斯拉公關部負責人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該規則主要針對的是一次性或一年陸續購買多台車的人,對常規消費者沒有影響。
小鵬汽車
則對産品訂單均進行身份證實名關聯,簽訂合同前均須核實身份信息,之後方可進入交付環節。
小鵬汽車方面表示,如有客戶因個人原因取消預訂,車輛訂單将重新納入統一管理,不存在私人二手訂單轉賣的可能性。
蔚來汽車
推出訂單實名制,不支持私下轉讓。如果購車人被質疑為轉讓訂單,有可能會無法成為該車的首任車主,購買者将無法享受主機廠官方僅針對首任車主提供的維保、充電等售後保障權益。
崔東樹表示,隻要車企和經銷商對此類現象加以重視,制定更完善的新車購買規則,“黃牛”就沒了生存空間。
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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