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調解與訴前調解有法律效力嗎?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人民網北京2月24日電 (薄晨棣、李楠楠)今天,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2019-2021)》(以下簡稱《報告》)和十大典型經驗、在線多元調解案例,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庭前調解與訴前調解有法律效力嗎?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庭前調解與訴前調解有法律效力嗎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2月24日電 (薄晨棣、李楠楠)今天,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2019-2021)》(以下簡稱《報告》)和十大典型經驗、在線多元調解案例。
《報告》顯示,2021年,法院訴前調解成功案件610.68萬件,同比增長43.86%。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大量矛盾糾紛通過訴前調解方式解決,會不會引發拖延立案、年底不立案問題?
對此,最高法立案庭副庭長劉雪梅表示,開展訴前調解與立案登記制并不矛盾,本質上都是為群衆化解糾紛,讓他們可以選擇調解、訴訟等最适宜的糾紛解決方式。
“加強訴前調解,絕不是為了把法院案件推出去,決不允許通過訴前調解損害當事人的訴權。”劉雪梅說,對于調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堅定不移貫徹立案登記制改革要求,做到依法及時登記立案,堅決杜絕以調代訴、拖延立案等問題。
據介紹,此前,最高法出台了司法解釋,對在線調解的期限、調解不成功及時立案等作出明确規定,統一适用标準。此外,在調解平台對訴前調解案件進行統一編号管理,确保調解各個環節可查詢、可追溯、可監管。
在加強智能監管方面,2021年,人民法院立案偏離度預警系統上線,對各地法院立案異常情況進行自動監測、實時預警,有效解決“年底不立案”這一老大難問題。劉雪梅稱,今年将繼續用好這一系統,實現對立案工作的精準監管。
劉雪梅表示,四級法院已經開通滿意度評價系統,實行立案服務“好差評”,當事人可以通過網上、大廳、熱線等多種渠道反映問題建議。最高法也将繼續加強跟蹤問效,今後凡是有案該立不立的,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員将嚴肅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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