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公司不經營需要進行注銷,相比較有限公司的注銷比工商個體戶要複雜很多且時間要很長,會面臨一些注銷被拒的情況,那麼哪些情況下公司不能進行注銷呢?接下來小編做了相關整理,一起來看下吧。
注銷公司
一、哪幾種情況下公司注銷會被拒?
1、公司有異常
在公司注銷之前,建議老闆們向工商局和稅務局咨詢,看看公司是否存在異常情況,因為根據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公司,以及被認定為風險納稅人/稅務非正常戶的公司都是無法直接注銷的,必須先行解除異常狀态。
2、有分支機構
現在很多成立多年的公司,都會在注冊地址以外的地方另設分支機構開拓市場,當這類公司要注銷時,必須先辦理分支機構注銷。比如旗下有分公司的,需完成分公司注銷手續,再以分公司已注銷的證明為材料,辦理總公司注銷。
3、材料不齊全
這是公司注銷辦不了最常見的原因,與注冊公司可能隻需一張身份證不同的是,注銷公司需審批的材料非常多,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和公司公章,還有開業至今的記賬憑證、财務報表、總賬/明細賬/固定資産明細賬等等,證件丢失必須補辦回來,憑證、賬本、報表缺失的也必須補齊。
二、哪些可以簡易注銷?
簡易注銷是指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注銷登記的簡易程序,簡易注銷簡化了注銷程序、公告方式和登記材料。簡易注銷要滿足以下兩種條件
(1)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未開業)
(2)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将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無債權債務)判别是否符合提條件:通過企業注銷申請表格和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判别是否屬于上述情況,工商登記部門隻作材料的形式審查。
三、8種不适用簡易注銷的情形:
(1)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
(2)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指申請簡易注銷公告時,正在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指導意見》雖然沒有明确規定,但技術方案和總局對文件的解讀材料都明确企業移出異常名錄後,仍可以申請簡易注銷);
(3)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産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的;
(5)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
(6)曾被終止簡易注銷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注銷登記前需經批準的;
(8)不适用企業簡易注銷的其他企業;
以上就是幾種公司無法直接注銷的情況,建議想要辦理公司注銷的老闆都檢查一下自己的公司是否存在這些“症狀”,以免浪費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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