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政府官網日前發布了“對部分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稱,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市級限行區域的基礎上對本區部分行政區域内道路上行駛的外省、區、市核發号牌的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全文如下:
根據市政府相關部署和《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于對部分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措施的通告》(京交發〔2018〕102号)要求,結合門頭溝區實際情況,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市級限行區域的基礎上對本區部分行政區域内道路上行駛的外省、區、市核發号牌(含臨時号牌)的載客汽車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進入石擔路由新橋大街北口至石門營路口之間路段(不含)、雙峪路由雙峪路口至六環路之間路段(不含)、六環路由雙峪路至108國道之間路段(不含)、108國道由六環路至卧龍崗橋之間路段(不含)、108國道輔線由卧龍崗橋至石門營路口之間路段(不含)、馮石環路(不含)、新橋大街由葡萄嘴路口至高家園路之間路段(含)、高家園路(含)、大峪南路由高家園路至增峪路之間路段(含)、增峪路由大峪南路至東辛房街之間路段(含)、東辛房街(含)、西辛房街(含)、西趙路由門頭溝路至西辛房街之間路段(含)、門頭溝路由圈門公交車站至黑山小橋之間路段(含)、黑山小橋(含)、橋西街由黑山小橋至新橋大街之間路段(含)、新橋大街由新橋大街北口至橋西街之間路段(含)圍成的區域以内道路和中門寺南路行駛的外省、區、市核發号牌(含臨時号牌)的載客汽車,須辦理進京通行證。進京通行證應放置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内側左下部(通過“北京交警APP”辦證的,需自行下載打印)。
門頭溝區部分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示意圖:
二、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有效期屆滿前,應駛出上述範圍。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上述範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駕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車輛進入禁令标志禁止駛入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三、下列外省、區、市核發号牌(含臨時号牌)的載客汽車進入上述範圍内行駛,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
(一)已經領取外埠客車通行證的省際長途客運汽車和省際旅遊客運汽車;
(二)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政策解讀
1.此次《通告》中的“一年”指自然年還是從初累計?
《通告》中規定一年限辦12次中的“一年”是指自然年。該《通告》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每年辦理進京證12次,12次辦證次數統計周期為自然年。自2021年起,辦證次數統計起止時間為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通過“北京交警APP”辦理的進京證需要打印嗎?
通過“北京交警”APP辦理進京證的需自行下載打印,并放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内側左下部,以便于相關部門檢查。
3.什麼是外埠載客汽車?
外省、區、市核發号牌(含臨時号牌)的載客汽車,不包括臨時入境的外國汽車
知多一點:
外阜車限行管理新政
已于去年11月實施
2019年11月1日起,外埠車在京限行管理新政正式實施。根據2018年6月發布的《關于對部分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每輛外埠牌照客車一年最多辦理“進京證”12次,每次有效期最長為7天,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
《通告》規定,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實際需要,既可以連續申辦,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辦,“每輛車每年可以在辦證範圍内通行的時間為84天,占全年時間的23%,可以滿足臨時來京辦事、旅遊等需求。”
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在限行範圍内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上述範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按照以往的處罰标準,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違法行為,将處以100元罰款處罰,并記3分。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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