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江湖行至“冰點”。
文丨李夢琴
日前,信用中國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康又美”)因涉嫌傳銷被罰款50萬元,該處罰決定日期為4月2日。
截至信用中國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杭州康又美要求消費者一次性繳納道具款和首單貨款,方可成為杭州康又美的門店代理商。在消費者取得代理商資格後,其可推薦他人成為該公司的代理商,并獲取相應的獎勵。該行為屬于《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項“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傳銷行為。
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強調,杭州康又美發展的代理商以先後推薦關系形成上下級,進而形成團隊。代理商可獲得其下級(直接和間接)代理商出貨額一定比例的直推獎勵、間推獎勵和服務費。其中,總部級代理商還可根據團隊出貨額3%獲得分公司獎勵。該行為屬于《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三)項“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傳銷行為。
由此,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被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存在涉嫌團隊計酬等違法行為,被處罰款50萬元。對此,杭州康又美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我們主要做實體門店,而且大部分美妝品牌都會存在層級代理收費的問題,這次被罰完全屬于同行舉報。”
天眼查顯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2日,曾用名為杭州肌本化妝品有限公司。該公司法人代表為方某,公司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持股60%的陳某。據記者了解,方某曾是代理商,而陳某則曾幫助多個品牌開拓微商渠道。
公開資料顯示,杭州康又美旗下擁有微商美妝品牌“萃工廠UItraWorks”(以下簡稱“萃工廠”),産品線包括護膚、彩妝、面膜、洗護等品類,産品的價格帶位于98-398元。
據杭州康又美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萃工廠”品牌的代理模式為“門店 移動美容師”(即“線下 線上”)。對于線下門店來說,消費者投資約69800元即可開設一家萃工廠線下門店,推薦一個新店能獲得部分現金獎勵。他介紹到,“線下門店以經營自有品牌萃工廠以及提供面部護理等項目為主營業務。目前,萃工廠在全國各地的門店已超過850家。”
而對于移動美容師(即品牌代理)來說,消費者可花費1980元、3980元、9800元、49800元,購買相應萃工廠護膚産品,可分别成為初級美容師、中級美容師、高級美容師、大區代理,價格越貴,級别越高。在成為相應級别的代理商之後,推薦新的代理商加入以及經營自己的團隊都會産生相應的獎勵,獎勵包括推薦獎、店鋪推薦獎、月度服務獎以及高定項目季度出貨獎等獎項。
“微商與傳銷的最大區别在于微商賣的是實物,而傳銷賣的是"微商"的噱頭。”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向記者介紹,微商的收入主要來源于商品買賣,而傳銷的收入則來源于拉人頭數(即向代理商收取一定的入會費用),并從中收取返利費用。
從“微商教父”龔文祥自稱被罰破産,到微商品牌TST被查并封禁,再到萃工廠被罰.....微商江湖中的“頂流”們紛紛從高處墜落,而曾經占據朋友圈的中小微商們也逐漸銷聲匿迹。“在遭受微信封殺、用戶嫌棄、監管趨嚴之後,部分微商大軍開始去短視頻平台及下沉市場淘金。”某西部代理商表示,對于絕大多數的微商品牌而言,黯然退場将是它們最終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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