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還能做情侶的,大略上都是和平分手,沒有奇葩的三觀不一緻,也沒有不能容忍的暴力和現行出軌,所以平平淡淡,沒有刻骨銘心的痛,也沒有揮之不去的憶。
愛情和婚姻有兩個至關重要的底線:一是不能對對方動手使用暴力;二是彼此誠實,原則性的問題雙方約定好以後就要遵守到底。在此底線基礎上去習慣彼此,不是悲觀,而是讓自己不再跟生活較勁,放自己一條生路。
而觸碰了這兩條底線的人,很少有人敢再和這樣的人複合吧,都說動手了隻要有第一次,那麼一定有第二次,第三次。。。而彼此承諾後再違法分手的,估計也是帶着滿滿的不信任感離開的,建立兩個人的信任,需要長期持續的一點點的去做,而摧毀,隻需要一瞬間。就和農夫和蛇的故事一樣,被咬過的農夫還會再信任那條蛇嗎?很顯然再也不會了。
那麼接下來談談分手後還能複合的,大概有哪些原因?
一,錯誤不嚴重,分手後改掉了有時候是單方面的一些原因,比如就是某個行為習慣不好,某個性格個性不好,或者有一些陋習,但經過分手的刺激後,痛定思痛自己改了了,然後帶着改了後的全新自己登場,那麼仍然有複合的一線希望。再出現在對方面前的時候,過去的錯誤已經過去,如是真心實意的去面對,雙方仍然有勇氣,那麼愛讓人成長的意義也在于此。
二,雙方都不成熟,但分手這件事反而讓雙方成長了
年輕的時候,兩個人都是作,不是“相敬如賓互相體諒的模式”,而是“傷害反彈 300%”的模式。平時各自都是父母眼裡的寶寶,順風順水的戀愛談起了自然沒問題,而碰到逆風戀愛的時候,誰不順着誰的心意的時候,那兩個人的不成熟徹底爆發,誰的眼裡都隻有自己的委屈。
而忘了愛情并不是一場交易,愛情是很有可能是這輩子最不平等的雙邊協議,并不是你付出十分的愛,就能收獲十分的回報。
等到兩個人吵到:“分手吧!”“分手就分手,誰怕誰!”之後,都想着自己沒錯是對方的錯,已經到這個程度,那隻能選擇分手。
分開後,時間的流逝并沒有減少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而是讓人反思自己的錯誤,“我還是太沖動了”“我脾氣太倔強了”“也許,那會是我不懂事”等等,這個時間有可能是幾個月,也有可能是幾年,但最後相見的時候,那一刹那的緊緊擁抱,淚流滿面的跟對方說“對不起,我愛你”。
愛情讓人成長,成熟就是在表達自己和體諒别人中間尋求一種平衡。
三,當年兩個人解決不了的問題,現在有解了
電視劇裡經常有這樣的情節,大學畢業後男方要去外地發展,女方選擇留在父母身邊,或者女方要出國但男方不能走。總之現實生活中除了需要愛情,也需要面包。
有些時候在當年的無解的問題,也許也僅僅隻是在當年無解,等到在外面兜兜轉轉幾圈後,還是放不下對方,此時當年的問題也已經不是問題,那麼在一起,也是在情在理。
四,分手後都找不到合适的,隻能彼此将就的
現實生活中還真有這樣的人,在一起的時候沒得一點愛情的樣子,就是湊合過日子,滿足彼此的需求和欲望。哪天吵一架分開了,過一段時間又在一起。看着分分合合,也試圖去找新的另一半或者重新開始新生活,但要麼找不到自己的滿意的,或者自己滿意的對方又看不上自己。
就這樣,陷入了輪回。要說這是真愛也罷,說這是活得比較生物性也罷。個中冷暖,隻有自己才知。
在心理學裡這種情節叫“未完成情結”,西方心理學家契可尼做過許一個有趣的試驗:他交給一些人22種不同的任務,其中有一半任務要他們堅持完成,完成後才結束,另一半任務則在中途打斷,不讓其完成,随機排列任務的出現順序和打斷順序。做完實驗後,讓他們立即回憶剛才做了些什麼任務。結果,未完成的任務平均被回憶起68%,完成的任務平均被回憶起43%。
通過這個試驗,他發現一般人對已完成了的、已有結果的事情極易忘懷,而對中斷了的、未完成的、未達目标的事情總是記憶猶新。未獲成果的戀愛中美好時辰和景象,大多深深地印入戀人的腦海,使他們在一生中都難以忘卻。分手正是愛情的中斷,它往往比美滿的結局更令人刻骨銘心。從心理學上看,戀愛是心理能量的最大聚集,而分手後,這種聚集起來的心理能量突然失去了宣洩的對象,如果沒有正常的疏導或者替代,這股能量很容易強化自己的記憶,讓自己總是不自覺回憶起分手前的快樂。
因為,大腦的潛意識總是在提醒你“你還有這件事沒做完哦”,而潛意識才不會管你是不是已經分手了呢。
分手了,就對往事笑笑,輕裝上陣,繼續生活。不傷害對方,就是不傷害自己的情商。若放不下,到頭來傷的還是自己,悔恨自己當初怎麼會那麼幼稚。既然分開,就接受曾經,微笑面對未來。真正的強大不是舐血前行,而是選擇了寬容。
一個壞朋友對你最大的打擊,不是破壞了友誼,而是讓你不再投入真誠。
一個壞戀人對你最大的打擊,不是讓你傷痕累累,而是讓你再也不敢投入感情。
放下就是釋然,忘記就是快樂
挫敗也好,傷害也罷,總會成為過去,都會成為浮雲。可怕的,是你用這些過去,綁架了自己的未來。
别人或許綁架了你的一段情感,你卻綁架了自己剩餘的時光。
我們總要學會告别,雖然不舍,卻也知道,告别對彼此,都是個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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