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遺産報告(賽後)》近日發布。
報告對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賽後一年來的總體情況,進行了總結和評估。
其中重點總結了國家和主辦城市在傳承和利用好冬奧遺産成果的積極實踐。
報告很全面,也很有必要。
既讓咱們老百姓知道了舉辦這樣投資巨大的賽事是值得的,又知道了為比賽建設的各種設施沒有浪費,賽事在社會經濟各方面所産生的後期影響積極、巨大。
不過,既然是賽後的一個評估,那麼就是叫賽後評估報告吧,哪怕是叫賽後效益評估報告、綜合評估報告也行。非得叫遺産報告,總覺得滲得慌、堵得很,原因有幾點:
首先,遺産兩字定性不準。
通過百度查詢,遺産是一個法學術語,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财産。遺産有三個特征: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财産;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财産;必須是合法财産。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遺産。
所以,将比賽後産生的軟硬件内容定性為特指自然人的“遺産”,定性不準。
其二,遺産定義内容狹隘。
遺産的表現主體和載體是财産,能物化或有具體價值。
但《賽後遺産報告》内容包括:冰雪運動普及發展、場館賽後利用、冰雪産業發展、主辦城市發展、京張體育文化旅遊帶建設、傳承奧運文化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等七個方面。
很明顯,其中大部分内容為其無形價值、社會影響力、産業引導帶動作用等,用遺産來概括有點以偏概全,定義不全。
其三,遺産與大衆認知不符。
遺産在社會公衆的認知裡,往往是指人死後留下的東西,帶有一定的消極負面情緒或有一些忌諱事項,而賽後遺産評估卻是正面的、積極的。所以如果一定是要用“遺産”來用作修飾詞,以比喻或拟人化來形容報告内容,肯定是不形象、不合适的。
而且,報告上的遺産沒有加引号,以往我們也沒有這樣形容的先例。
此外,我們都認為“遺産”的主人是不可複活和重現的,但我們知道目前很多賽事設施、場館肯定都在利用,甚至不排除在未來再舉辦同樣的賽事。這是實際情況,也是我們共同願景。
因此,用“遺産”來形容比賽留下東西,不符合我們大衆認知,也就是說違背了社會規則,有點定則不妥。
綜上,定性不準、定義不全、定則不妥的“遺産”用于一個權威報告、大衆刊物,有點為賦新詞強說愁。
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留下了豐厚資産和寶貴的精神财富,這些成果有目共睹。
正如報告裡所說:“帶動三億人參與冰雪運動”的宏偉目标如期實現,極大地帶動了全國大衆和青少年參與冰雪運動的熱情,開啟了全球冰雪運動的新時代。
冬奧籌辦有力帶動京張地區和主辦城市高質量發展,帶動區域交通設施相連相通、生态環境聯防聯控、産業發展互補互促、公共服務共建共享,首鋼成為城市複興新地标,延慶建設最美冬奧城,張家口打造國際冰雪運動和體育文化旅遊目的地城市,交出了冬奧籌辦和帶動本地發展兩份優異答卷。
北京冬奧精神将持續轉化為廣大人民群衆砥砺奮鬥、勇毅前行的精神動力。中國将進一步帶動全社會弘揚冬奧志願服務精神,進一步提升公衆助殘、扶殘意識,不斷建設完善無障礙設施和殘疾人關愛服務。
結 語:
我們歌頌我們偉大的祖國舉辦了這麼一場驚豔世界的賽事;
我們贊頌我們偉大的運動員在比賽中頑強拼搏的精神;
我們稱贊我們利用和發揚好了比賽後的遺留财富。
我們衷心的希望我們能珍視,一磚一瓦、一詞一句的保護和利用好這些财富,讓他們不斷展現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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