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處理機制
- 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處理流程
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處理機制
為加強對我院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技術水平,及時、有效、有序地處置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件進一步擴散,保護群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機制。
一、适用範圍
本機制适用于我院各科室和臨床部門。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傳染病情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夏院長擔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和科室的主任及護士長組成。并接受醫院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
(二)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全院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指揮、統一組織、統一協調,并向區衛計局和疾控中心報告,求得支援,接受指令。
協調聯絡: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應急處置的協調聯絡工作,上傳下達。
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醫療救治的指揮、協調、調遣醫療隊及病員轉診、轉運工作 。
三、監督監測與報告
(一)監督監測:
負責對醫院傳染病工作進行日常監管督查和督導,抓好醫院日常監測工作。定期深入各科室和臨床部門對其作進行技術指導。針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出整改意見,責令整改。
醫院傳染病疫情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定期對醫院傳染病管理現狀進行綜合分析,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
(二)報告:
嚴格執行醫院傳染病的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當事科室應于 24 小時内報告主管院長,并通報相關部門。經調查證實出現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時,醫院必須在 12小時内報告禹王台區疾控中心。
四、應急處置
(一)處置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指揮,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快速反應、高效、有序地進行處置。最大限度減少對人民群衆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和影響。
(二)工作程序:
出現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時,應采取切實可行的控制措施,有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态的進一步擴散。
在醫院傳染病疫情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下列工作:
1、證實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查找傳染源。應急處置專業技術隊進駐事發範圍,及時開展傳染病學調查,對懷疑患有同類傳染的病例進行确診,計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顯著高于全縣曆年傳染病一般發病水平,則證實有流行或暴發;對感染人群、接觸者、可疑傳染源、環境、物品、醫護人員及陪護人員進行病原學檢查,查找傳染源。
2、對感染人群和周圍人群進行詳細傳染病學調查,查找引起傳染的因素。
3、制定和組織落實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對感染者作适當醫療救治、進行正确的消毒處理。必要時隔離。
4、分析調查資料,結合實驗室檢查結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實際效果綜合做出判斷,為實施臨床醫療救治提供科學依據。
五、保障措施
(一)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傳染病管理制度,配備專(兼)人員科學有效地抓好傳染病管理工作。
(二)負責對醫院傳染病管理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三)抓好醫院傳染病管理知識培訓。必須抓好對全院職工傳染病管理知識的培訓。培訓内容包括醫院傳染病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專業知識(如傳染病診斷标準、抗傳染病藥合理應用、消毒技術、防護技能等)。
(四)醫院制定相應的“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常見情況處理機制”,并做好備案。
六、實施醫療救治
根據傳染病暴發/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調查分析報告、制定有效的治療方案,對感染病人積極實施醫療救治,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死亡。對确診的患者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傳染病暴發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異常情況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