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再買房後果?假離婚的現象分析:我們常說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位,在經濟發展和物質水平逐步提高的條件下,家庭收入的盈餘有了更多支配的空間,因購買房産比其他貨币理财保值性更高,市場風險性更小,受行政管理的幹預性更容易躲避,所以家庭理财和固定資産添置都願選擇購房投資,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假離婚再買房後果?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假離婚再買房後果
假離婚的現象分析:
我們常說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位,在經濟發展和物質水平逐步提高的條件下,家庭收入的盈餘有了更多支配的空間,因購買房産比其他貨币理财保值性更高,市場風險性更小,受行政管理的幹預性更容易躲避,所以家庭理财和固定資産添置都願選擇購房投資。
在很多一線城市甚至出現了剛入手的房産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裡就會增值過半的利好前景,因此很多家庭在首套和二套購房的策略性投資上采用了“假離婚”的方式将首套房産和夫妻一方進行分離,進而再次取得首套房購置在稅費上的優惠,隻契稅一項就會有首套和二套1%-3%(以90平方米為例)的明顯差額。房産的價款小則幾十萬大到幾百萬甚至上千萬,以“假離婚”的方式購房雖有違公序良俗,但足以給持有執念的家庭節省大額的投資成本。
做為吉林雅成律師事務所專業的房産律師,對于衆多客戶的咨詢和委托案件辦理中感慨頗多,在此還是要奉勸廣大投資者和購房人,“假離婚”式購房需謹慎為之,法律設定的初衷猶如慈母的關懷和叮囑,重在鼓勵夫妻在婚牆之内的契約精神,也要警告婚牆之外名不符實的購房交易,看似有利可圖,實則“失之東隅”,未必“收之桑榆”。
雅成律師實務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相關法律規定,離婚需要夫妻雙方采用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的方式完成,主觀意願是雙方要離婚,但并不判斷其背後的狹義動機。無論哪種方式離婚,隻要法定登記或裁判方式完成即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随之而來的不良後果也伴随婚姻結束陸續上演。
比如,采用假離婚方式使得一方名下沒有房産以首套房低稅費完成房産交易,但是非房産登記人但實際已出資的另一方的物權所有權不能得到保護,雖然出資有份但已不是夫妻共同财産,即使有私下的關于房産的持有份額約定也很難阻止名義房産登記人自行處分房産的法律後果。
再者,購房後再行複婚,名義登記人會以婚前财産的方式結合,不經登記人同意無法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使得另一方享有份額,依然無法改變房産所有人的持有狀态。
更有,起初的假離婚的心裡狀态下形成了真離婚的事實,最後在真實财産的持有利益的驅使下不免心生二心,出現了複婚不成反倒訴訟的境地,吃虧的一方若不能提供離婚時關于财産分配時非真實意願或被欺騙的有利證據,财産分配的撤銷之訴很難被法院支持,還會因虛假訴訟受到罰款、拘留的處罰,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假離婚方式購房的後果不僅存在人财兩空的風險,更易造成家庭倫理的悲劇。
雅成律師溫馨法語:
法律規定的存在必是向良性趨同,向惡意離生,人生而自由但都要活在法律的框架之中,以此更好的保護自身和他人的财産安全、人身權益,規避了稅法的負擔也加大了婚牆内外财産分配的風險,利弊有分、思之有鑒。
法條鍊接:
《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财産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财産。”此條強調了夫妻關系雙方無明确約定的情況下一方的婚前财産并不會因為結婚行為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财産。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吉林雅成律師事務所 李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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