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處重慶的小編我,除了身邊天天加班加到生無可戀的廣告人,大多數人的常态還是朝九晚五、看心情加班,甚至知道我要寫這篇文章的領導和女朋友看到我的标題都問我啥是“996”?
小聲科普一下:
“996”工作制,早上9點開始工作,一直幹到晚上9點,每周工作6天
每周工作時間≥6天x12小時/天=72小時
與之對應的還有
喜聞樂見的“955”朝九晚五、周末雙休工作制
較為“溫柔”的“995”工作制
更進一步的“895”工作制
喪心病狂的“724”工作制——7天x24小時随時待命
川渝畢竟是中國的“溫柔鄉”,我們今天才知道的“996”生活方式可能是北上廣深杭的小夥伴們過去十數年每天都在經曆的:
先有,來自員工實名吐槽“我們是895不是995”某公司的内部郵件:
“......我們以後統稱三類人:
1、不能拼搏的人,無聊業績好壞、職位高低,也不管是不是老員工或者管培生。也不管是身體原因還是家庭原因,凡是 不能拼或者拼不動的。
場景A
“你能接受996嗎?”面試官如是問(開誠布公,好HR!)。
你當然知道《勞動法》規定上班一天不超過8小時,即使有加班一周也不得超過48小時,一個月不超過21.75天。
Say NO?Right now?Really?
我覺得在這個場景需要進一步細分:
“我可以自願724!但是我堅決抵制被強制996”,賬單要付、房貸要還、家庭還不能破裂,找工作當然是為了養家糊口,同時找工作也體現了每個人的價值選擇,我們都希望面試自己的是1999年的馬雲,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阿裡巴巴“中供鐵軍”的高壓力。遇到好老闆,加班可能是一種快樂,加班的過程都是實現自我價值、為社會創造财富的過程,反之加班隻是為了老闆的某種扭曲的需要,那還是盡早拜拜吧!
場景B
“小劉小劉,項目/業績/團隊KPI按現在的進度怕是完不成了,我覺得未來兩個月咱們都晚點下班,周六也來公司吧!我問了大家,都說得行,你覺得怎麼樣?”
寫下這段話的小編就要留下兩行清淚,是回答“行”呢還是“行!”呢還是“行!!”呢?是該馬上就回答,還是沉默5秒再回答呢?神情是該凝重,還是目光堅定而充滿鬥志呢?
這個場景裡小編不放思維導圖了,我覺得隻要問自己一個問題:
還想不想在這家公司接着幹?
面對一邊叫你“寶貝”,一邊叫你“加班”的老闆,大部分是無法拒絕的。如果你不能優雅的挨着溫柔的一刀,果斷拒絕老闆的要求,你可能都會成為團隊裡點不合群但是令人羨慕的一員,然後大概率最終失去這份工作。
在情景B裡,老闆是很精明的,自願加班雖然在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能拿到至少1.5倍的工資,但是真的去和老闆算這筆賬的人還是少數,畢竟年終獎的“自由裁量權”還是在老闆手裡嘛。
場景C
“......我們以後統稱三類人:
1、不能拼搏的人,無聊業績好壞、職位高低,也不管是不是老員工或者管培生。也不管是身體原因還是家庭原因,凡是不能拼或者拼不動的。
2、不能幹的人,也就是績效差的人。
3、性價比低的人,有的人不斷升值加薪,或者因為崗位調動失去了性價比,讓更年輕,成本更低的人上。或者降職降薪。
這三類人都要淘汰掉或者協商解決掉!”
對于這個場景,大家可能一開始憤怒于那“三類人”的無情論斷,但是如果把關鍵詞放到“淘汰”和“協商解決”上,這都是一個典型的裁員或者變相裁員的宣戰書。
老闆利用“996”來讓你知難而退,雖然對于老闆來說是一招好棋,但是卻失去了一個公司基本的體面。
留,痛不欲生;自己走,心有不甘。盡管你心裡百味雜陳,不知何去何從。可你和公司的法律關系卻始終如一——都是那份《勞動雇傭合同》。
老闆喊出“再見955,以後996”之時,其實是公司對《合同》條款的單方變更,如果對此變更提出勞動仲裁,之前也說了勞動者肯定是能赢的。小編想說無論是走仲裁還是和公司協商,都希望你能在内心洶湧之後,開始新的生活。
轉自:法律人那些事 來源:刑事法律圈,本文由智豪君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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