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總會看到一個詞:苦撐。
雲南的邊關小城,醫療資源吃緊,苦撐了兩年多。
上海的諸多小區,解封遙遙無期,還得苦撐下去。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苦撐成了一種常态,我們過着我們不願意過的日子,等待着别人的救贖。
這讓Sir想起,疫情已經開始兩年多了,我們有接近一半的時間都被困在自己的房子裡。
感到胸悶,感到無法呼吸,焦慮,總是源源不斷地侵襲而來。
“自在地活着”這句話,離我們已逐漸遠去。
也是湊巧,Sir适時地看到了一部紀錄片。
先看看豆瓣短評:
“好久沒有在影院哭過了。”
“這部片子太美了。”
“語言竟如此蒼白。”
“一部突然被震撼的電影。”
......
什麼樣的電影能讓幾千人給它打出9.3的高分?
Sir先是疑惑,後是釋懷。
可能,這是疫情期間,最适合治愈焦慮,讓你振作起來的作品。
更可能,這是在孤困之中,可以讓人重新審視人生,看待未來的佳片。
《登山家》
The Alpinist
《登山家》是一部紀錄片。
這些年關于登山的紀錄片很多,比如2015年的《攀登梅魯峰》、2017年的《黎明牆》、2018年的《徒手攀岩》,都大受歡迎。
其中《攀登梅魯峰》的導演再接再厲拍了《泰國洞穴救援》和《徒手攀岩》,後者甚至拿了當年的奧斯卡最佳紀錄片。
而《黎明牆》的導演,則拍了本片,《登山家》。
那麼,這麼多登山的紀錄片,為什麼Sir要專挑這一部來說?
不是因為它夠新,而是夠特别。
對Sir來說,這部電影就像打開了一個魔盒,讓我們發現,這個世界,居然還存在着這樣一個不可思議的超級牛人。
他足夠自由、足夠傳奇,甚至,他僅僅二十來歲。
而奇異的是,這樣的牛人,在此之前,我們竟然一無所知。
01
起身獨立向荒原
男主角馬克正在攀爬一座冰山。
加拿大的落基山脈,天寒地凍,冰瀑布剛剛結成。
我們之前見識過不少登山的場景,最常見的,比如用繩索固定在岩石上,可以适當地保護自己的安全。
最危險的,則是徒手攀岩,輕裝上陣,一個失誤便喪命。
而相較曆經千年形成的岩石,徒手攀爬冰山,則更危險。
隻需太陽稍一露面,冰水中就會多一具屍體。
半空中,馬克伸手去抓住一個石塊。
忽然間,石塊掉落,順着峭壁直墜下去。
Sir心頭一驚,然而馬克卻沒有絲毫的驚慌,他順着岩石橫移過來,終于找到了向上的途徑。
心理素質之高,簡直驚人。
這是《登山家》中一個最普通不過的場景,但也是我們認識馬克最直觀的場景。
是的,這是一個幾乎可以稱之為天才型的登山家。
故事的開頭,當導演彼得·莫蒂默帶着崇拜和好奇找到馬克時,馬克也不過才是個23歲的愣頭小青年。
羞澀,而且社恐。
他不适應拍攝時的打光,不适應自我介紹,更不适應被關注。
他覺得,登山就是自己一個人的事,如果有人跟着拍攝,那就不純粹了。
甚至我們可以更進一步說,他就是個脫離現代社會的“野人”。
其他同好有家有業,收拾幹淨回去就是個城裡人。
可馬克的全部都在山腳下。
除了登山設備,他沒有财産,住在樓梯井,也不在乎吃穿,生活被壓縮到最簡。
△ 哈哈,馬克真的是個邋遢鬼
甚至完全離得開手機,也不上網沖浪。
為什麼不用手機?
“以前是有手機的,有一次把它裝在煙熏鲑魚的袋子裡,然後被野狐偷走了......”
這種“野人”式的生活也讓整個攝制組大為頭疼。
馬克說自己有三大原則:
一、不帶通訊工具,盡管在關鍵時能救命。
二、不做路線預演,無準備面對任何情況。
三、不與他人同行,獨自完成登山全過程。
所以,拍攝的過程,小馬經常玩消失。
導演組能在全世界登山愛好者的推特裡看到他,就是沒法捕捉他這個大活人。
一會在蘇格蘭,一會和人家在巴芬島玩雪橇,像集郵一樣,他在全世界的險峰,打卡獨自攀登。
而後,最勁爆的消息傳來,小馬一個人爬上了羅伯森山的帝王壁。
這山聽名字,就知道地位在哪了。
它是落基山脈的最高峰,有3953米之高,那裡住着冰川、裂縫、雪崩三座大神,是神話中的目的地。
導演組炸了,逼問他,你咋不跟我們說呢?
電話那頭:你們來了,不就不是獨攀了?
真是個“怪人”,但卻怪得可愛。
但或許就是這樣的怪人,才能夠創造奇迹。
馬克聲名鵲起的第一站,是當地難度最大的“大牆線路”,隻有一個粉袋,徒手攀登近乎垂直的1000米山體。
這種危險級别,是不講求速度的。
可剛出道的小馬卻是個“狠人”,一下就破了導演上部紀錄片《徒手攀岩》的主角亞曆克斯的記錄。
而後,他陸續徒手攀爬了斯坦利陡壁、阿爾卑斯山峭壁、托瑞·艾格峰、帝王壁……這些公認最難攀爬的山峰。
然而最有意思的是,這些讓圈子沸騰的新聞,這些超越曆史的成果,小馬根本不在乎有沒有人知道。
他隻在乎自己的體驗,自己面對這座山,和它同呼吸時的感覺。
對他的不放心上,導演彼得也驚了,早早抛出了那個終極問題:
“你為什麼爬山?”
著名登山家喬治·馬洛裡,曾在1923年,對此留下名言:因為山就在那。
馬克的答案很簡單:
當我徒手攀岩時
我真的不想覺得我在強迫自己
我不喜歡感覺自己在做一些緊張和可怕的事情
我更多的隻是為了休閑樂趣去冒險
并且,四處遊蕩
簡言之,Just for fun!
他是個不怕死的傻子嗎?他不想出名被人崇拜嗎?他真的沒有舍不得的人和事嗎?
一連串的問題襲來,給Sir一整個震撼住了。
當然不是,攀岩運動,可不隻是蠻幹,需要極高的智慧、感受、精神力量。
馬克是個絕頂聰明的人。
可也許,他隻是想要起身,獨立面向荒原。
02
野人也有愛
在海拔數千米的雪山,夜風肆虐,隻有一點燈光,像星一樣閃爍。
在這裡,說“想要飛回你身邊”,應該是登山人最極緻的浪漫了。
馬克就這麼幹了。
他在暴雪包裹的帳篷裡錄了個視頻,表達對女友的想念。
他要去攀爬從未有人成功過的艾格峰。
在馬克的故事裡,女友和媽媽這兩位女性往往被人津津樂道。
馬克之所以成為馬克,與她們密不可分。
小時候,馬克被診出“兒童多動症”,這導緻他不能長時間安坐,也很難适應常規的教育環境。
于是,媽媽把他接回了家,自己教育。
除了該有的文化課,二人把更多時間,投入大自然。
媽媽的教育理念是:
如果你小時候從來沒有自由地
去冒點小險
你絕不會真正了解自己是誰
年幼的馬克,愛上了各類探險故事,媽媽鼓勵他的興趣,就給他看了更多的書。
就是其中一個故事,震撼了他:
“在積滿雪的山峰,幾個人用冰鎬攀爬,我說不清楚,那真的......很勇敢。”
“我深受那些登山者的鼓舞,決定成為登山者。”
馬克也不是生下來,就比别人更會爬山,為了練習,他也吃苦,但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熱念一直沒熄。
當他長大後,也是媽媽鼓勵他:如果你想成為一名登山者,那還等什麼呢?
這是什麼神仙故事啊。
Sir小時候看了《舒克和貝塔》,也瘋狂癡迷過長大後開飛機,可早早近視,現在盯着電腦寫馬克的故事。
而女友呢?
一個最直接的事實是,從最早在斯闊米什,女友布雷特就陪伴在馬克身邊。
她不在意這個“野人”有多笨拙,不在意生活簡陋,因為他們都愛登山,她愛的就是他這個人。
他們一起吃泡面,野外住帳篷,也一起去世界的角落冒險,去不可企及的高度看風景。
甚至更年輕時,小馬也曾沉淪,險些成為瘾君子。
小布把他拖出了毒潭,給了他一束光,告訴他登山才是真實的體驗。
可以看出來,雖然集齊了野人、狠人、怪人的三大特質,馬克卻是個在愛中長大的年輕人。
但最愛馬克的兩人,也面對最深的矛盾:
不願阻止他的自由,卻比他更憂心這自由的危險。
那麼,馬克面對危險的态度到底是什麼呢?
艾格峰腳下的查爾騰鎮,馬克和當地人成了朋友。
這段時間,他生活在這裡,一起烤肉,玩吉他,參加家庭聚會,這也是經曆很重要的一環。
面對那座令人畏懼的高山,他看上去和往日沒有太多不同,隻是做着準備,觀察天氣。
出發的當天,攝影師問,你會吃點什麼?
這個年輕人,終于給了我們一點期待的“真實”反應:
“我不想搞得太凄涼或宿命論,但每一次都可能是最後一次,所以你要感激你喜歡的東西。”
然後吃了個巧克力蛋糕!
果然
艾格峰遠比想象中冷血恐怖。
大量的積雪,提高了雪崩發生的概率。
怪異嶙峋的山體,也讓進度比預期慢了不少。
小馬在平緩處,搭帳篷撐過了一夜。
于是,夜雪山遙寄愛意的感人名場面出現了:
鏡頭逐漸拉遠,這個高度,鳥獸已經絕迹,馬克是如此廣闊的一方世界裡,唯一的生命。
他的生命和愛,也像燈光一樣,雖然微弱,卻頑強地跳躍着。
這夜,暴風雪突然襲來,淩亂的雪潑灑着,突然鏡頭一黑。
但萬幸,第二天的陽光出現時,馬克還活着。
他不得不原路下山,雖然還有四個坡段就能登頂。
所有人如釋重負,雖然失敗,但還活着,這已經是奇迹。
Sir也覺得,可以了吧!是我我真回家了!
但馬克隻是說:沒想到這次有點累。
于是第二日,他更加輕裝簡行,也終于,如願登頂。
是的,每次驚險之後都會是加倍的珍惜。
在馬克的話語中你也會經常聽到“感激”和“珍惜”這樣的詞語。
盡管,他所做的是一項極其危險的事情,盡管,他随時可能粉身碎骨。
所以回到上一個問題:為什麼?
為什麼明知可能沒有明天還會毅然爬山?
Sir覺得,很大的原因,就是自由。
隻有在攀登的過程中,他才能感受到自己活着,而隻有在母親和女友的鼓勵下,他才會認識到什麼才是自由。
因為自由,才是活着。
因為自由,才懂珍惜。
03
垂直活着,水平留戀着
一個最不忍直視的數字是,這些登山者,有一大半,都會死于登山的過程中。
在紀錄片中,有好幾位叔叔伯伯輩的,還有幾個爺爺輩的出鏡,他們就是當年的“馬克”。
可還有很多馬克,也曾是征服群山的傳奇,最後卻消失在世界上某個不知名的谷底。
而最讓人扼腕的是。
在紀錄片拍攝行将結束的時候,馬克完成了一次普通的攀登,卻在回程路上,消失了蹤迹。
這次沒有奇迹,他和他的夥伴消失在白雪茫茫裡,再也沒有歸來。
傳奇終結,隻有25歲。
在葬禮上,全世界登山愛好者,來到他的家鄉斯闊米什紀念。
母親登台,她強抑傷痛,努力笑着說:
“我們都知道,養育孩子是件辛苦的事,但我感激,至少上天恩典,讓我理解我的孩子。”
“而不是阻擋他對群山的熱愛。”
這句話,多少父母都說不出來。
馬克也曾上過學,如你所猜的那樣,他不會是個好學生。
而母親對他采取的措施,不是說要他去努力适應這個社會,符合這個社會的規則要求。
而是盡可能地,讓他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
馬克熱愛自然,于是便讓他親近自然,結果是,隻有在自然中,隻有高處的那個目标,才能讓他全然專注。
沒有更複雜難解的麻煩,隻有山在和他一起呼吸。
現代教育一定伴随傾軋,伴随對他人存在的感知。
可馬克的身上幹幹淨淨,就像沒有教育的痕迹。
這也能回答開始的問題:他不怕死,不在乎出名,不會為了留戀生命而傾軋它。
回看我們自己,其實很多時候,更像是平面生活的奴隸。
那些自以為的升遷、勇争上遊……大多隻是虛無的追求。
而媽媽的教育,很自然地指引馬克,要了解自己。
了解自己是誰?
這是個重要的問題嗎?
不知道,在長大的過程中,我們更多被教育,要努力像某個别人。
Sir突然想起,在《樂隊的夏天》,海龜樂隊的主唱李紅旗,說過這麼一段話:
我希望大家願意承受,身體上面的痛苦
願意承受工作上的不幸
但一定要保守自己最純真的那顆心
靈魂的自由是第一自由
這與《登山家》幾乎異曲同工。
和“與其苟延殘喘,不如從容燃燒”的科特·柯本一樣,馬克所追求的,也是靈魂的純粹與自由。
所以即便有時候我們身不由己
明明核酸一次又一次地陰性,卻不得不困在屋内,觸摸不到灑下的陽光。
即便有時候我們委屈求全
明明心裡的世界無比寬廣,卻不得不困在格子間,勞勞碌碌并暗無天日。
我們也不能遺忘:
曾經,我們也擁有過純粹的心。
也曾對靈魂的自由無比渴望。
這恐怕就是馬克們帶給我們最大的力量。
也是我們,可以熱愛生活,并努力活下去的理由,與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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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助理:冰凍白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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