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甘泉縣出租汽車承租人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反映,因為疫情等原因,出租車生意舉步維艱。2月3日,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就此事進行兩次報道。
2月3日中午,一高姓承租人對記者說,“今天上午,我們縣長和相關部門領導就此事召開了專題會議,縣長也要求相關部門研究T牌出租汽車租賃合同中是否有霸王條款,研究後會提出解決方案,如果承租人不同意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
據最新了解,2月3日下午,相關部門召開了關于此事的協調會議,縣政府工作人員提出解決方案并明确告知承租人,對于收取的保證金,決定給每位承租人退回3萬,每年退1萬,共3年退還完畢。要求甘泉縣出租車承租人下周一運營車輛,若不運營自動解除合同,收回出租車輛。
對于此解決方案,承租人王先生無奈表示:如果下周一不跑車的話,投資進去的幾十萬就收回去了,雖然心有不甘但也沒辦法。
呼聲與回應|出租車保證金違約金高,停運已兩月,甘泉縣客運辦回複
追蹤|甘泉縣政府就出租車停運問題召開專題會議
華商報記者 唐保虎 編輯 馬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