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網絡謠言的打擊?作者:張傑移動互聯網時代,技術迅猛發展社交媒體平台使信息的傳遞變得簡單快捷,網絡用戶能在任何時間和地點發布、接收、傳播消息,而智能手機的普及更是讓人人都可以在網絡上分享觀點、表達情緒,但随之也引發了不少社會問題,網絡謠言即為一例尤其是在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中,傳播網絡謠言就具有不可低估的社會影響力謠言不僅可以通過不實消息誤導公衆,而且可能引發群體的恐慌,進而造成嚴重的社會輿情,帶來社會心理的不穩定,網絡謠言借助網絡傳播的快捷性和廣泛的覆蓋面,更加容易引起社會的不和諧這就需要我們深入研究傳播的路徑和特點,運用法律等手段嚴肅整治網絡謠言,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對于網絡謠言的打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對于網絡謠言的打擊
作者:張傑
移動互聯網時代,技術迅猛發展。社交媒體平台使信息的傳遞變得簡單快捷,網絡用戶能在任何時間和地點發布、接收、傳播消息,而智能手機的普及更是讓人人都可以在網絡上分享觀點、表達情緒,但随之也引發了不少社會問題,網絡謠言即為一例。尤其是在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中,傳播網絡謠言就具有不可低估的社會影響力。謠言不僅可以通過不實消息誤導公衆,而且可能引發群體的恐慌,進而造成嚴重的社會輿情,帶來社會心理的不穩定,網絡謠言借助網絡傳播的快捷性和廣泛的覆蓋面,更加容易引起社會的不和諧。這就需要我們深入研究傳播的路徑和特點,運用法律等手段嚴肅整治網絡謠言。
網絡謠言為什麼能傳播
謠言自古有之,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一種媒介,貫穿在人類傳播活動的曆史長河中。關于謠言的界定,沒有統一的說法。有人認為謠言是一種未經證實的消息,有人認為謠言是“集體交易”之後産生的“即興新聞”,有人将謠言等同于虛假信息。我國司法體系将謠言認定為未經證實的虛假信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對散布謠言者的法律責任也進行了界定。綜合來看,網絡謠言是一種真實性未經傳播者本人證實或相關證據證明的信息,但并非都是虛假信息。盡管關于謠言的界定争議不斷,但是大衆對于“網絡謠言的本質是謠言”則看法一緻。
對于謠言被傳播的原因亦是衆說紛纭。根據2018年選取的12.6萬條推文的研究發現,虛假新聞被轉發的可能性比真實信息高出70%。研究者還發現,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新奇性吸引了人們的注意力,并鼓勵信息分享。新奇的信息不僅令人驚奇,而且被認為更有“價值”。新奇性可能不是假新聞被轉發的唯一原因,但是虛假信息比真實新聞更為新奇,從而更可能被轉發。尤其是網絡謠言中往往帶有不少敏感字眼,會大大誘發人的獵奇心理,從而更易于擴散傳播。
同時,也應看到在社交媒體造就的“繭房”内部,人們的價值觀越來越相似,與觀點相左的信息逐漸消弭,事實在經過無數次再闡釋甚至故意扭曲與篡改之後不再是新聞的内核,而情感、觀點、立場成為新的核心。主觀性的内容通過修辭、虛拟、煽情等手段被包裝成具有合法性、正當性的觀點,真相本身已不再重要。人類進入“後真相”時代,人在“信息繭房”中待久了,群體極化就會出現,具有相同價值觀的人會整體變得更加極端,導緻新一輪“惡性循環”,會使辟謠和糾錯變得更加困難。
網絡謠言是怎樣傳播的
在謠言傳播研究中有一個被普遍認可、廣泛使用的傳播模型。即謠言 =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謠言傳播的兩個因素之間是乘法關系,假如重要性等于零,或者事件本身并非含糊不清,謠言就不會産生;如果事件确定,模糊程度越高,其傳播程度越高。此種情況下如果政府信息公開不夠及時,那麼他們更容易信謠,或者抱着甯可信其有的心态随手轉發,這樣就會令該謠言迅速散布和傳播。
謠言還涉及了群體行為心理學的一個概念“社會流瀑”,它展示了一個具有共同起源的完整轉發鍊。例如,一些不實的傳言最初通過編輯、轉發,就有了謠言傳播的第一個“流瀑”,此後謠帖繼續被很多不明真相的營銷公衆号瘋狂轉發,謠言有了更多的“流瀑”,擴散級别一直在增加。從謠言的傳播路徑看,當一則謠言被轉發時,它就像漣漪擴散一樣開啟了病毒式傳播路徑。謠言因而成為“眼球經濟”和“注意力經濟”下最有效吸引用戶和流量的方式之一。
網絡謠言表達的新特點
謠言的叙事結構往往會用“标題黨”式題目,緊扣受衆心理,常常制作得聳人聽聞,制造了懸念,用以來達到鼓動性呼籲或者吸引眼球的目的。此外,網絡謠言還經常以故事化導入、利用專家和知名人士的名頭構築謠言議題的場景,這種做法緻使議題的日常化和普遍性比議題本身的重要程度更具傳播動力,因為這些話題更具有“感同身受”的談資意義。可見,網絡謠言與日常生活的相關度越強,謠言被傳播的頻度越高。
在移動化、社交化、智能化與視頻化的傳播格局下,網絡謠言治理面臨新挑戰,要下大力氣。
第一,政府以權威信息填補信息的“空窗期”。最先被人們接受到的信息會構成人們對某一事件的最初印象,并長時間在人腦中占據主導地位,即使後輸入的信息被證明是正确的,也會帶有最初信息的痕迹。例如,在突發公共事件爆發初期如果不能在第一時間傳達給受衆就會形成信息“空窗期”,人們在“空窗期”會盡可能收集對突發事件的各種解釋,謠言由此而生。應對信息“空窗期”,一是賦予民衆知情權,這是網絡謠言治理的首要舉措。政府通過官方媒體、新聞發布會等方式主動應對謠言,對不實消息予以澄清,對已經發生的謠言進行證僞。隻有讓真實信息告白于天下,才能掐斷謠言滋生的土壤。二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增強信息透明度,擴大民衆信息來源,壓縮謠言存在空間。三是政府發布信息要與時間賽跑,建立起針對謠言的快速反應機制,在第一時間内将權威信息傳達給公衆,如此才能在黃金時間内切斷謠言傳播鍊,及時消除謠言的消極影響。
第二,打造一個多元化溝通平台,這是降低謠言發生頻率的有效手段。謠言不同于謊言,它在一定意義上也是一種普遍的社會輿論。因此,一味封堵、粗暴對待網絡謠言或者試圖通過暴力性強制手段禁止個人的自由對話,是治标不治本的,不僅不能消滅謠言,反而可能會激發網民的心理抵觸和言論反彈,導緻謠言治而不滅和卷土重來。解決網絡謠言問題,隻有讓民衆的不同意見和觀點得到充分交流,民衆和政府都了解彼此的意圖和訴求,對事件的解釋才不至于産生過大的偏差,才能從根本上消除民衆的恐慌和焦慮心理。為此,一方面打造謠言治理平台,發布消息,加強和網民溝通,對民衆訴求及時做出回應。另一方面,政府、民衆和網絡社團充分合作,形成社會共治謠言的局面。網絡社團在遇到網絡謠言時,利用組織中的每個“節點”進行信息溝通和交流,從而開展網絡辟謠活動。
第三,法制與網民自律相結合。進一步加強治理謠言的法律體系建設。有效治理謠言需要根據網絡謠言傳播情況,及時對新情況新問題予以跟進,制定或修訂相關法律。辟謠也不能光靠政府,生活中網上好多謠言和政府沒啥關系。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謠言不是茶餘飯後的談資,造謠傳謠行為違反了互聯網有關規定,嚴重的還可能構成違法犯罪。唯有用戶自律,時刻提醒自己對于可疑信息保持謹慎克制,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才能有效地從謠言的源頭和傳播末端止謠和治謠。
來源: 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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