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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陳永森案最新消息
企業被逼倒閉,事主遠走他鄉
2004年,一名外省籍女事主懷揣創業夢想隻身來到深圳市,在福永街道投資100多萬元開辦一家小企業,但創業不久即遭遇噩夢,被陳永森涉黑組織成員不斷通過滋擾、逼迫等手段索取“保護費”。該女事主無力反抗,隻得委曲求全,在虧掉了所有積蓄、被迫關掉企業後,慘痛離開深圳,遠走他鄉。直到案件收網,警方鼓勵市民舉報,她才來到了深圳市公安局,對着辦案民警痛哭流涕:“10多年了,雖然已經10多年了,我現在想起來,那種想死的心情都還有,你們打掉這個涉黑團夥,真的是為人民伸張了正義,為百姓掃出了一片朗朗晴天!”
“漂白”身份,躲避法律制裁
2012年“陳垚東涉黑組織”被查處,2013年潘衛洪、文潤德被立案後,陳永森覺察到危機,刻意減少與組織成員聯系,并利用其是沙井本地人的經濟優勢,成立福森房地産開發公司,企圖“漂白”為正當商人。該團夥中僅有文潤德等幾個骨幹成員認識陳永森,表面看來無直接證據證實陳永森與涉黑組織的關系,認定陳永森系涉黑組織領導者方面存在相當大困難。合議庭認真細緻閱卷,從90年代沙井兩幫社會人員持槍火拼事件中,發現陳永森作為被害人出現,于是調閱當年案卷材料作進一步審查,挖掘出“14K火拼事件”是陳永森涉黑組織的标志性事件,最終發現與陳垚東有關的“文照根被砍”事件等,梳理出陳永森早年在沙井招兵買馬、争強鬥狠、争奪勢力範圍等涉黑組成形成、發展的脈絡,最終認定以陳永森為首的涉黑組織成立,真正做到堅持以審判為中心落實證據裁判,确保案件經得起檢驗。
剝絲抽繭、憑借“三張借條”還原事實真相
姚戰勝是涉黑組織的重要成員,2007年因參與“崔北喜被殺”案之後逃離深圳10餘年,直到2017年重新回到深圳。歸案後,姚戰勝一直辯稱其離開深圳後從未與組織成員聯系,是一個普通“打工者”。合議庭在審查“崔北喜被殺”案時發現此案已被判決的多名同案犯均有提及“出獄後,有打電話給姚戰勝說這事已經了結”“轉告姚戰勝說可以回來了”等隻言片語,但僅憑簡單的言辭證據難以認定姚戰勝與涉黑組織保持聯系。經審查,合議庭敏銳地發現抓獲姚戰勝時扣押的三張借條十分可疑,要求公安提取原物移送。在進一步審查借條内容後,發現借款數額幾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且借款人和出借人都非姚戰勝,為何會在姚戰勝處?于是法官立刻提審姚戰勝,就借條之事反複詢問,姚戰勝在閃爍其詞中終于露出馬腳,承認利用原有的黑惡勢力幫他人收債。
庭審上的“昨日重現”,直面揭穿虛假辯解
案發現場的監控錄像是證明犯罪事實的有力證據,尤其在訊問被告人後,當庭播放,既能戳穿其謊言,又能從氣勢上擊垮對方頑抗到底的心态。如2011年鑫灣賓館尋釁滋事案,被告人劉天恒等三人到案後拒不認罪悔罪,認為該案已經取得諒解不可能再追究他們刑事責任。公訴人當庭播放了現場監控錄像。監控錄像顯示被告人一夥有七八個人,酒後來到鑫旺賓館前台開房,因被害人肖某沒同意房費打折,一夥人就掌掴被害人肖某(案發時未滿16周歲),跨過前台對被害人肖某拳打腳踢,撕扯被害人肖某的頭發,在場的肖某父親肖某和用身體護住自己女兒,也多處被打。在被同夥拉離現場後,被告人劉天恒等四五人去而複返再次對被害人肖某拳打腳踢,肖某被打到蜷縮在地上。在這夥人走後,被害人肖某才緩過神,一個人在前台放聲大哭。案發過程雖不到10分鐘,但觀看這個過程像度過了幾個小時,現場一片靜默,黑惡分子這種欺淩弱小的行為,讓每一個有正義感的人都不忍直視。肖某和父女得知該團夥被打掉後,立即站出來指證被告人劉天恒、唐慶法、張飛等人,并表示當初案件諒解是因為迫于他們系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不敢得罪,而非出于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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