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引産或者是人工流産從實際上講就是打胎,這個行為本身就是對女性就是有傷害性的,當然不同的月份它的傷害是不同的,月份越大傷害越大。比如說早孕,也就是我們常說的10周以内,孕期兩個半月以内它都是屬于早孕,當然也有在6-7周就考慮做流産的,如果在這個時期決定不要孩子。現在都是通過藥流或者人流,無論是哪種方式,它最終都是通過人為的方式把孩子打下來。
如果說藥物流産不幹淨或者是人流手術,它最後都是要進行清宮手術的,而這種手術就會帶來一些相應的并發症,情況嚴重者還可能會出現術中大出血的情況,或者是手術過後會引起月經不調,情況更甚者還會造成子宮的損傷,将來還可能引起不孕症等等。
因此打胎是一種萬不得已的選擇,若是條件滿足,在可以分娩的情況下盡量還是選擇把孩子生下來。若是實在沒辦法的情況下再去考慮打胎,因為,打胎對于女性來講傷害還是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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