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這個法律呢,在2021年9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我們買過房子的人都知道,在交易的時候有各種稅費,其中一個稅就是“契稅”。
壹
六種可以免征契稅的情形
第一種情形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買土地或者買房子,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的,這種買賣的,就免收契稅。
大家想想啊,這些單位買的房子都用來國家教育、科研等,這不是一種商業買賣的行為,所以為了鼓勵這些單位,就免收契稅。
第二種情形
是非營利性的學校(比如公益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買土地或者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的。
比如說,一個學校買了一棟樓,用來搞科研;或者社會福利院買一個房子用來給老人養老,這些也都是免收契稅的。但如果說學校買了房子是用來出租的,或者出售的,那還是要正常繳納契稅的。
第三種情形
很多農村人都出去打工了,村裡有很多荒山、荒地、荒灘沒有人處理,有的人把土地使用權買過來,用于種大棚、種果樹、畜牧業、漁業生産;這些是為了能夠鼓勵其他人充分利用農村的土地資源,所以免收契稅。
第四種情形
夫妻之間更名的,就不需要繳納契稅了。比如小兩口,房子在女方名下,現在基于某種原因,需要過戶到男方名下了,那雙方到不動産登記中心辦理夫妻更名就可以,也不需要繳納契稅。
第五種情形
繼承來的房産、土地的,也不需要繳納契稅。比如說,父母去世了,孩子繼承了房産,去辦理過戶的時候就不需要繳納契稅了。
第六種情形
對于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買了土地和房屋的,也是不收取契稅的。
上面是六種免收契稅的情形,大家可以各自對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能對号入座。
我們說啊,這是契稅法的一個新的亮點了。
貳
稅收的具體标準
同時,還有一個問題比較受到大家的關注,就是契稅的具體标準。
現在的契稅法規定稅率是3%-5%,所以很多人都說,以前稅率低,隻有1%,以後就是3%了。
其實是大家對契稅政策不是特别的了解。
其實早在1997年的時候,咱們國家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其中規定契稅就是3%-5%。
但同時也規定,契稅的适用稅率,各個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後來,《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财稅〔2016〕23号)發布了規定:
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就是首套購房的),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按照1%征收;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按照1.5%征收。對于購買二套房屋來說,以北京為例,不管面積多少,一律都是按照3%收取的。其他地方可能會低一些。
所以,馬上要實施新的契稅法,是否直接适用新的稅率?是否一律按照3%來征收?那還看具體的法律細化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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