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國平均每4人中就有1人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很多車主都是十幾、二十幾年的老司機,但是你還記得當時特别難記憶,總是會弄混淆的違法記分嗎?4月1日将施行新修訂的記分規則,有“5項變化”車主要留心,另外摩托車車主也有一點要注意。
日前,備受關注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終于揭開了神秘面紗,小編仔細閱讀對比了新舊兩版規定,整理出來了幾個大家都關心的記分變化。涉及到 準駕車型不符,接打電話、代扣分、賣駕照分數 等,嚴重的一次就會被扣完12分,所以車主們一定要注意。
機動車記分“5項變化”第一項:“代扣分”“賣駕照分數”扣12分
前幾年”代扣分“的情況十分嚴重,甚至某些車主考了駕照并不開車,而是将其駕照分“明碼标價”進行售賣,而那些一再違規的車主也看到了機會,直接用他人的分來做消分。
在新的《管理辦法》當中,新增了“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行為”這一項,如果被查直接将扣除駕照12分。
第二項:“與準駕車型不符”扣分減少
此前,駕駛與所持駕駛證不符的車型上路被查直接扣除12分,而在4月1日的新規實施以後,“與準駕車型不符”扣分從12分下降至9分。
這對于大部分車主來說都是件好事,畢竟現在連兩輪電動車都被劃分成了機動車,車主有時還真搞不清楚駕照的類别,持汽車駕駛證騎電動車上路導緻“與準駕車型不符”,扣分減少後,車主就多了一粒“後悔藥”。
第三項:駕駛機動車超速20%不記分
新規也放寬了關于超速的規定,超速在20%以下不記分,超速20%—50%的情況也做了詳細區分,在快速路超速扣6分,普通道路超速扣3分,雖然記分減少了不少,但車主行車要注意安全,盡量不要超速。
第四項:“駕車接打電話”扣分增加
有些車主的工作比較忙,在開車的時候也會接打電話,而這次4月1日的新規中就将“接打手持電話”的分數從2分提高到了3分,這種危害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事情,雖然事情不大,但車主還是要多加注意。
第五項:部分原記分項被删除
有一些原來的記分項這次也被删除,小編就不一一細數了,隻列幾條與車主相關性高的記分規則出來。
摩托車:6年免檢,全國通檢
- 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未随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 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
- 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
- 不按照規定為校車裝配安全設備
小編知道很多車主都很關心摩托車的消息,這次的新規中确實也提到了一點,這次就一起整理出來。
首先是6年免檢,這個免檢的意思是自購買之日起六年内隻需要上一次檢驗台,但是每兩年要做的年審還是要做,這樣一來,駕駛摩托車的流程和手續就變得簡單了很多,車主檢驗花費的事件也變少了。
另外就是全國通檢,也就是全國任意一地都可以進行檢驗,比如最早買車是在江蘇,兩年後人到了河北,那同樣可以在河北進行檢驗,對于車主來講省時方便。
總之,扣分的目的其實是為了讓駕駛員端正态度,增強安全行車意識,文明安全行車,車主們要牢記并且遵守。而關于摩托車的這條既保證了行車安全,又方便快捷,是個有利于車主的好消息。
大家對這次機動車記分規則的變化怎麼看?是否支持摩托車的6年免檢?歡迎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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