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①無情者不得盡其辭。②大畏民志③,此謂知本。
【注釋】
①"聽訟"句∶該句引自《論語·顔淵》。聽訟∶聽訴訟,也就是審案子的意思。猶人∶和别人一樣。
②"無情"句∶使隐瞞真實情況的人不能夠花言巧語地騙人。
③民志∶民心,人心。
【譯文】
孔子說∶"聽訴訟審理案件,我和别人是一樣的方法,目的就在于使訴訟的案件不再發生。"使隐瞞真實情況的人不敢再胡言亂語,使人心畏服,這才叫抓住了事情的根本。
【讀解】
這段話闡述的是"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的道理,強調做任何事情都要抓住根本。審案的根本目的就是讓類似的案子不再發生,這正如"但願世間人無病,何愁架上藥生塵"的道理一樣。
其實,說到底,這個道理隻不過是一個教化與治理的問題,教化是本,治理是末。基于這樣的思想,我們便可理解《大學》中所強調的修身為本的道理,而那些所謂的齊家、治國、平天下,也不過是在修身的基礎上延伸的"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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