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有哪些類型?5月29日,經國務院批準,農業農村部正式公布《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簡稱《目錄》),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種類範圍,33種畜禽被列入名單,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家禽有哪些類型?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家禽有哪些類型
5月29日,經國務院批準,農業農村部正式公布《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簡稱《目錄》),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種類範圍,33種畜禽被列入名單。
畜禽範圍是如何确定的? 為什麼狗和一些馴養的野生動物沒有列入?記者就《目錄》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采訪了農業農村部負責人。
為何要出台首份《目錄》
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簡稱《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畜禽遺傳資源調查工作,公布經國務院批準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近期,農業農村部密集研究,加快推進《目錄》制定工作,先後征求了36個中央和國家機關、31個省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意見,多次聽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産業界專家學者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9日正式公布。
“《目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和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明确了哪些動物屬于家畜家禽,哪些畜禽的遺傳資源保護利用、繁育、飼養、經營、運輸等活動适用于畜牧法管理。”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說,《目錄》的實施,對于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對于準确把握畜禽範圍,正确處理好資源保護利用與産業發展的關系,促進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和農牧民持續增收具有現實意義。
據介紹,在《目錄》實施過程中,一方面将加強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利用。深度挖掘畜禽優異種質、優異基因,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争力的畜禽新品種;加強地方特色畜禽遺傳資源的産業化開發,提升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水平。另一方面将強化畜禽種業與畜牧業監管。加強種畜禽生産經營許可管理,健全畜禽良種繁育、飼養管理、産品加工、疫病防控等體系。依法加強水貂、銀狐、北極狐、貉等毛皮動物飼養管理,嚴禁以食用為目的的胴體經營。
畜禽範圍是如何确定的
“在《目錄》制定過程中,我們重點把握四條原則:一是堅持科學,畜禽是哺乳綱和鳥綱範圍的家養動物,列入《目錄》的畜禽必須經過長期人工飼養,有穩定的人工選擇經濟性狀;二是突出安全,優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習慣,兼顧多民族生産生活資料和傳統文化等因素;四是與國際接軌,參照國際通行做法等。”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說。
按照上述原則,《目錄》列入了33種畜禽,包括傳統畜禽17種、特種畜禽16種。這些畜禽都是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主要用于農業生産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等産品,或滿足役用、運動等需要。
專家介紹,傳統畜禽是我國畜牧業生産的主要組成部分。其中豬、牛、羊、馬、驢、雞等馴化超過萬年,駱駝、兔、鴨、鵝、鴿、鹌鹑等馴化少則也在千年以上。特種畜禽是畜牧業生産的重要補充,一部分是國外引進種類,在我國雖然養殖時間還不長,但它們在國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馴化史,種群穩定、生産安全,如羊駝、火雞、鴕鳥等;一部分是我國自有的區域特色種類,養殖曆史悠久,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産業體系,如梅花鹿、馬鹿、馴鹿等;還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種用途種類,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産品出口,已經有了成熟的家養品種,如水貂、銀狐、北極狐、貉等毛皮動物。
部分動物品種為何未列入
狗是大家熟悉的家養動物,為什麼這次沒有列入《目錄》?對此,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說,《目錄》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有關“狗是否列入《目錄》”的意見中,大多數贊成狗不列入《目錄》。
狗的馴化曆史悠久,過去主要是看家護院與狩獵放牧;現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樣化,體現為寵物陪伴、搜救警用、陪護導盲等功能,與人類的關系更加密切。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的家畜家禽中沒有狗,國際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還應看到,随着時代進步,人們的文明理念和飲食習慣在不斷變化,一些關于狗的傳統習俗也會發生改變。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還有一些人建議将黑斑蛙、棘胸蛙、林蛙、虎紋蛙等蛙類列入《目錄》。“蛙類是兩栖動物,不屬于家畜家禽範疇,不能列入《目錄》。在《目錄》征求意見過程中,各地反映部分蛙類存在交叉管理問題,要求明确蛙類管理劃分。”該負責人說,為此,農業農村部與國家林草局多次組織專家研究論證,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範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明确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由農業農村(漁業)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下一步,兩部門将根據上述劃分适時調整相關名錄,并指導各地主管部門推進地方相關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
一些馴養的野生動物為何沒有列入《目錄》?“自然界的哺乳綱動物多達5400多種、鳥綱動物9800多種,絕大部分是野生動物。”該負責人表示,部分地方和養殖戶建議将一些在養野生動物列入《目錄》,由于這些在養野生動物,有的人工飼養時間不長,有的種源需要從野外采集、與野生種群難以區别,有的公共衛生風險不清,有的不屬于哺乳綱、鳥綱範圍,均不具備家畜家禽的标準和條件,不宜列入《目錄》,繼續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規管理。
(本報記者 李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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