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西遊記》、《水浒傳》的,應該對“員外”這個詞不陌生。在很多古裝劇中,員外的形象基本就是穿着華麗的長胡子老頭,那麼這到底是個什麼官?在古代有多大權力?
員外是員外郎一職的簡稱,有“正額之外”增設之意。三國時期魏末最早設置了員外散騎常侍,晉朝初年又設置員外散騎侍郎,都是皇帝的侍從官。南北朝時,新設了殿中員外将軍、員外司馬等。到了隋朝,員外成為尚書省二十四司内各司的次官,地位又提升了,唐,宋,遼、金,元,明、清沿隋制,以郎中、員外郎為六部各司正副主官,員外已在編制定員之内,成為顯赫之位。
《新白娘子傳奇》裡的陳員外
特别要指出的是在唐代,這個崗位設置非常多,幾乎達到了冗官的地步。
唐代的員外官的問題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 《唐六典》 《通典·職官典》等雖都說員外官不是正員官,但員外官在任命問題上與所謂攝官、檢校官還是有一定區别的。
比如有些員外官是朝廷的貶官,有些員外官是朝廷籠絡少數民族的封官,這些都不是地方長官所授官,但無論如何,員外官是非正員官卻是可以肯定的。
從吐魯番出土文書中可見,甚至在西州地方政府和車府中都存在員外官,而且軍府中員外官所見較早。
唐置員外官雖然最早在永徽五年(654年),但那時有種類數額的限制,真正大置員外官是在武則天稱帝改唐為周之後。如《資治通鑒》卷二百六載, "神功元年(697年),李峤知天官選事,始置員外官數千人”。同書卷二百八又載: “神龍二年(706年)三月,大置員外官,自京司及諸州凡二千餘人。”
而西州地區約早神功元年十年即有員外官了,這些員外官分别姓沙缽、康、何,分屬突厥和昭武九姓。
西州早于内地設置這些少數民族員外官,自有用意。垂拱年間西域形勢緊張,東突厥骨咄祿強盛起來,威脅唐王朝邊境;九姓回纥同羅、仆固等部叛唐入東突厥;吐蕃乘機侵擾河西;而與唐朝比較親近的西突厥十姓部落時常受到東突厥的襲擊,内部混亂,散亡略盡。安西四鎮處境危急,唐朝迫于軍力不濟,垂拱二年十一月,武則天不得已下令廢棄四鎮。
為了安撫西突厥,穩定西域局勢,當時委任西突厥可汗後裔阿史那元慶為左玉钤衛将軍,兼昆陵都護,襲興昔亡可汗,押五咄祿部落,委任阿史那斛瑟羅為右玉钤衛将軍,兼都護,襲繼往絕可汗,押五弩失畢部落。此時又在西州設沙缽那員外果毅,大概也是為了安撫西突厥,穩定西域局勢。之後又設康延、何某為員外官,其做法與任用阿史那元慶、阿史那斛瑟羅相一緻,都是為了籠絡西突厥、昭武九姓人,借用他們的力量穩定西域的局勢。
地方上員外官出現較晚,大約與中原情況相當。肅宗乾元二年八月曾經對州縣員外官問題下達專門敕令,謂: “今員外之官,所在甚衆,既不厘務,空效驅馳。将适鄉闾,複拒職守。念其旅寓,良可優矜。應州縣見任員外郎官,并任其所适,計考秩滿後,各與成資,仍于本色内減一兩選,與留。其先緣罪累者,不在此限。如員外官中,材識幹濟,曾經任使州縣所資者,亦任量留。每上州不得過五人,中州不得過四人,下州不得過三人。上縣已上不得過一人。”說明乾元二年地方員外官已經衆多,朝廷不得不限定每州數額。
《清明上河圖》中的“王員外家”客棧
總得來說,主要是武則天在統治時期,為了廣攬人才,發展和完善了科舉制度,允許自舉為官、試官,并設立員外官後,員外才開始泛濫起來。據《唐要》記載:“員外及檢校試官斜封官,皆神龍以後有之。”
唐玄宗繼位以後,對于祖母這種做法很不喜歡。下诏罷除所有的員外官、試官和檢校官,并對以後這三種官的任命作出了明确規定。“員外及檢校試官斜封官開元大革前事,多已除去,唯皇親戰功之外,不複除授。今則貶責者,然後以員外官處之。”從這條記載可以看出,從唐玄宗以後,擔任員外官的就主要是那些被貶的官員了。
而這種情況到了明代以後則出現了另一種局面,即員外徹底通俗化了。
明代員外郎作為六部屬官,從初建到定制有一定的變化過程。明初沿襲元朝舊制,設置中書省統領六部,下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主事都隸屬于中書省。吏部初置,設總部、司勳、考功三屬部,每部設員外郎一人。兵部設置同于吏部。禮部則初設就為總部,祠部,膳部,主客部四屬部,部設員外郎一人。戶部下設五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每科設員外郎一人,總科員外郎二人。刑部設總部、比部、都官部、司門部四屬部,部設員外郎各二人。初置工部及官屬,設總部、虞部、水部并屯田為四屬部,總部設員外郎各二人,其餘三部各一人,共31名。
洪武八年,中書省上奏稱戶、刑、工三部事務繁雜,要求增加人員,因此戶部五科員外郎都變成二人,刑部和工部則增設四科,科設員外郎二人,六部員外郎員額增加為38名。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後,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中書省和丞相制,權分六部,使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随着六部品秩的提高,所屬機構人員設置也越來越完善。
這一時期,六部每部都分設四屬部,每屬部設員外郎一人,比較統一。吏部禮部兵部工部員外郎,在此之後所屬的部名字有所變化,稱為清吏司,但人員設置成為定制。而戶部和刑部在洪武二十三年,分四部為十二部,部設員外郎各一人。宣德十年增加為十三清吏司,各有員外郎一人。刑部各設官,如戶部之制,這一時期六部員外郎共計42名。戶部後期雖增設四川、雲南司員外郎各一人,但也是時設時除,并非定制。
到了明中後期,民間也開始有了員外,但與官職員外郎有别。世俗化員外不具有參政議政的職能,世俗化員外既非朝廷官員,自然沒有官職員外郎的權利與義務。世俗化員外非官職員外郎,同時也非官員。雖然稱呼為員外,可是在平民百姓看來并非官員,其與真正的官宦還是有門第尊卑之别的。
這一時期的員外既已沒有官職員外郎性質,那對其這樣的稱呼隻是作為一種尊稱。《二刻拍案驚奇》中的《程朝奉單遇無頭婦 王通判雙雪不明冤》篇有這樣的記載,直隸徽州府有一個富人姓程,由于其地方習俗,習慣将家财豐厚的人稱呼為朝奉。“就象稱呼富人為員外一般,總是尊他”。
而在《龍陽逸史》中有更為明确的記載,“說的是廬陵地方,有個員外,姓錢名坤。這個員外不是吏戶禮兵刑大部中的員外,隻為有了兩分錢鈔,人上過譽他的美名”。《連城璧》中婦人掙起一分絕大的家私,封贈丈夫做了個有名的員外。
明清時期的員外多家産豐厚生活富足,在筆記小說中的記載往往用“家财萬貫”“家資殷富”“大富”“豪富”等字眼來突出其家财之多。例如《連城璧》中的楊員外“因他家資有百萬之富,人都稱他為楊百萬”。
關于這些民間員外,明清小說中的記載有很多,通過這些我們也可得知,在當時,員外的分布主要集中于市鎮之中,在農村則很少有員外之稱。這主要是因為當時社會财富集中于市鎮地區,而員外郎世俗化的就是以财富為基礎的,我們所見到被稱為員外的人,無不是家财雄厚,富庶一方,而這些員外也大多從事工商業。
電視劇《西遊記》裡的高員外可以說很符合那個年代員外的樣子了
不過這些員外有時也是朝廷控制百姓的一種手段。明代政府為了保證社會穩定,自明太祖朱元璋時期實行裡甲制度,同時以老人制作為輔助,對鄉村社會進行有效管理。明初政府以丁糧多者或豪門大戶擔任糧長和裡長,這些人也就是被稱為員外的一群人。除了想通過将他們納入由官府主導的組織框架,以加強對他們的制約和控制,同時還試圖通過這部分人實現其社會控制的目标。随着明代社會經濟的發展,其鄉村基層組織也在不斷變化。
員外作為朝廷的控制手段,也會履行一定的社會職責,比如社會救濟等。《醒世恒言》卷三十一記載張員外一向樂善好施,适逢臘月初大雪,張員外便叫人開倉庫,散錢糧給貧戶。
明代時,一些員外祖上還是官宦出身,可到了清代,特别是清代中後期,員外基本就是“有錢人”的代名詞了,一些富商大戶基本都被稱作“員外”,這個詞也徹底爛大街了。
參考資料:《唐西州行政體制考論》李方;《中國政治制度史》龐海雲,張輝編;《中國古代政府機構設置沿革》袁剛;《明 代 員外郎世俗化 研究》薛婷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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