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孩童時代的我們來說,過年最為開心的莫過于放鞭炮了,從離新年還有十幾天開始,鞭炮聲便此起彼伏,好不熱鬧。
千百年來,放鞭炮早已經成為了新年的一種象征,準确來說,也是一種傳統的文化,雖然最早的時候,放鞭炮是為了驅逐“年”這種怪獸,然而演變到今天,鞭炮早已經是過年的必不可少的物質,爆竹聲聲一歲除,在很多人的眼裡,霹靂吧啦的鞭炮聲恐怕是過年最有意思的樂符。
放鞭炮一直是農村過年的一項重要活動,比如說吃團年飯之前要放鞭炮,初一早上“開财門”要放鞭炮等等,一家接着一家,一戶接着一戶,好不熱鬧,喜慶意味十足。
然而近幾年,鞭炮的“地位”卻早已經不如之前了。先是很多城市為了保護環境,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全面實施“禁炮令”,劃定“禁燃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近些年,這種趨勢大有擴張之勢,很多農村也被“波及”,過年之前,多地就到處張貼告示,并且有的地方還規定,如果違反相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話,會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比如說,下面這個地方就規定,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罰款500元。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再是城市的“專屬”,很多農村地區也“加入”了進來,很多農民感歎現在過年越來越沒有意思了,我想除了農村人口越來越少之外,和一些傳統習俗的“落寞”還是有一定的關系的。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這件事,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每個人也都會有自己的看法。很多專家認為,這并非是一件壞事,并且從以下4個方面給出理由。
比如說,他們認為,放鞭炮是一種“陋習”,有迷信的成分在裡面。雖然說放鞭炮的起源的确有迷信色彩,然而演變到現在,大家早已經不在乎其背後的典故了,更多的是把它當做慶祝過年的一種方式來對待,如果認為放鞭炮就屬于迷信,恐怕太過于膚淺了。
有的認為,放鞭炮污染環境。的确燃放煙花爆竹的确會一定程度上造成環境污染,但如果單純的把污染全算到鞭炮頭上,恐怕有點小題大做了,畢竟其他時間裡,并沒有多少人燃放煙花爆竹,空氣污染嚴重的地方仍然如此。
有的人認為,這是為農民的安全着想,其實各行各業都有一定的風險,放鞭炮如果按照規定進行燃放的話,危險是可以避免的,而且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不能因為它的缺點從而全部否認了它的優點。
還有人認為,放鞭炮是一種浪費。幾十幾百元買的鞭炮,霹靂吧啦的就炸沒了,太過浪費,如果這麼說的話,那豈不是肯多東西都會算作浪費的範疇,比如說看電視浪費電、看電影浪費錢等等。
總而言之,農民說的上面這4點,還是很在理的,一定程度上打了那些僞專家的臉,筆者認為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怎麼找回失去的年味,而不是在鞭炮的問題上死磕,難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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