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俗
節日
布依族有許多傳統節日,除過大年、端午節、中秋節等與漢族相似外,
“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等節日都具有本民族的固有特色。
大年節
據方志記載,布依族“以十一月為歲首”。
平塘、荔波一帶至今仍在十一月三十日“過小年”。
每到臘月,家家戶戶忙着釀酒、打糯米粑、腌制臘肉、做血豆腐,或縫制新衣。
除夕以豐盛酒菜供奉祖宗,并燃放爆竹,阖家守歲到雞鳴。
正月初一則有姑娘争挑第一擔水回家(名曰“聰明水”)
男孩争先到土地廟旁用繩子牽來小塊石頭放入畜圈(意為“六畜興旺”)之俗。
大年期間,青年們相邀外出“朗紹朗冒”;
中老年人則彼此拜年祝賀,一同飲酒為樂。
有的地方還舉行玩龍、舞獅、賽馬、擲石、銅鼓、唢呐、歌舞、籃球等等娛樂活動。
一般到正月十五元宵節後,才開始下地幹活。
二月二
主要是祭祀“土地神”,保佑全寨安甯,殺雞敬祖,吃兩色(白、黑)糯米飯。
雲南省的布依族,這個節日要過三天,進行以祭“老人房”為中心的祭祀活動。
三月三,主要是祭山神或掃寨趕鬼,預祝豐收。
貴陽附近村寨,舉行“三月三對歌會”,又稱“仙歌節”或“地蠶會”(傳說這天害蟲聞聽歌聲就不敢危害莊稼)。
四月八,是紀念耕牛的節日。
布依族各地将這一節日稱為 “牛王節” 或“牧童節”、“開秧節”等。
這天家家吃“牛王粑”和糯米飯,并以之喂牛,讓牛休息一天,用楓樹葉泡水給牛洗澡。
這一天也是惠水一帶布依族青年男女坡上聚會吃糯米飯、唱歌玩樂的日子。
六月六
祭田神、土地神和山神,祭畢用雞血沾上各色紙旗或做成大鳥形分别插在各塊田中。
與此同時,召開“議榔”會議,宣布各種榔規榔約,且由榔頭監督執行,借以保護社會财産安全。
許多地方(如惠水縣的董朗河兩岸、興義市的查白場等)還舉行規模盛大的玩山活動。
六月六節還有相關的傳說。
如興義的查白場傳說是為紀念被惡霸逼婚、雙雙殉情的一對青年男女的;
安龍縣則是紀念布依族人民反抗封建統治的起義勝利。
确定“六月六”為布依族人民的共同佳節。
吃新節
又叫嘗新節。因各地的谷米成熟有先有後,過節日期不盡相同。
一般在稻谷将成熟時,由家中男子到田中摘來少量谷穗,放在甑中與糯米一同蒸熟後敬祖。
望谟、冊亨等地,把新糯谷取來後,先煮熟晾幹,舂去谷殼,再用開水泡脹蒸成糯飯,布依語稱“根金毫模”。
漢族節日流傳到布依族地區後,發生了一些變異。
如清明節,布依族除了為新故老人上墳外,還要為所有已故祖先挂紙(俗稱挂青)。
但望谟縣桑郎一帶,清明不掃墓,三月三才上墳。
紅水河一帶清明吃三色糯米飯。端午節在布依族中被區分為大端午節(農曆五月初五)、小端午節(農曆五月十五)。
這天布依族除吃粽子外,還吃五色糯米飯。而七月半,布依族要殺雞、殺豬或殺牛祭祖,為逝者燒紙錢或金銀綠錠,送寒衣等生活用品。
紅水河沿岸要連過三天。十四日做“搭連粑”供祖先。
十五日晚到河邊放冥船,讓其随水漂流。十五、十六日年輕人和孩童聚集大榕樹下,或蕩秋千,或打陀螺,或去遊泳。
惠水斷杉一帶,集中于古橋堡對歌,跳粑棒舞和銅鼓舞,同時進行唢呐比賽。
中秋節,布依族一些地方則有孩童“偷瓜”之俗。
孩童們将“偷”來的老瓜用紅布包好,一路放着爆竹往送膝下無子的年輕夫婦家中,由無子夫婦将南瓜與糯米烹煮而食。
被“偷”南瓜的主人不能打罵“偷瓜人”。 人們相信用“偷”來的瓜煮糯飯吃,可以生子。
婚俗
曆史上,各地布依族的婚姻習俗不盡相同。有父母包辦的婚姻,也有完全自主的婚姻。
明代以後,由于各民族的頻繁交往和文化的相互交流,特别是以儒家文化為代表的漢文化的影響,布依族的婚姻禮俗才逐漸改變,婚姻締結從自主擇配變成了父母絕對包辦。
包辦婚姻導緻早婚(俗稱“背帶親”)的産生,即婚姻當事人在幼兒時就由父母訂了婚約,然後在十幾歲時就結婚。
婚禮結束後返回娘家居住,即“不落夫家”。
有的則實行“姑舅表婚”,即舅之子娶姑之女,或者相反。
婚姻的締結,分為“開口親”、“訂親”、“結婚”三個階段。先由男方家請媒人數次往返于女方家。
媒人第一次到女方家時,勿須提及求親之事,隻須将禮物放在女方家神龛上,說明禮物是某家送的,閑聊一會即返。
如過幾天女方不退還禮物,媒人可第二次登門求親。
獲得同意後,男方就備辦一些禮物,邀請家族中的老人、青年人和親戚,同媒人去女家吃訂親酒。
這種儀式,稱為吃“開口飯”,一些地區的布依族稱之為“吃雞”或“吃雞腿”、“插毛香”等。
第二次由男方家帶酒、公雞、豬肉及聘禮若幹到女方家“訂親”。
這一儀禮被稱為“更客(吃羊)”或“更老尼(吃小酒)”、“更甘(甘是認定的意思)”等。
名稱雖異,其内容均為“接八字”和議定聘禮。此後,男方家可以确定婚期,并請媒人通知女方家,以便準備嫁妝。
婚禮期間,新郎新娘三天内不得同宿,婚禮第二天,新娘要拜見翁姑及男方親戚。
婚禮第三天早上,新娘挑水或到廚房看一看,其意義類似于漢族的“下廚”。此禮行畢,新娘即啟程回娘家,謂之“回門”。
布依族村寨的婚禮,遠近的青年們都可以趕來聽歌唱歌,有的地方唱七八個晝夜。
如果男子相中某姑娘,就請家族中的姐姐或妹妹充當“銀雀”,傳遞信息,女子如若願意,就把自己事先精心繡好的繡球抛給對方,男女雙雙走出人群,到不遠處對歌。
經過多次會晤,建立了感情,就可盟誓終身。
“朗紹朗冒”這種社交活動不限于未婚男女,已婚者亦可參加。
不過對于未婚者來說是談戀愛;對于已婚者而言,則可能是炫耀自己唱歌的才能,或者是對父母包辦婚姻的反抗。“朗紹朗冒”中除唱情歌外,還唱苦歌、告狀歌和逃婚調等。
喪葬
布依族喪葬在清代以前,行火葬,不壘墳。
清代中葉後才逐漸壘墳、立碑。
當老人逝世後,喪家即向舅家和至親好友報喪,并請本民族的“布摩”(祭師)擇定吉日,舉辦喪事。
喪葬儀式繁簡程度視家庭經濟情況而定。
富有之家,要舉行“古夜王”儀式,砍牛做齋,大辦酒席,喪期甚至長達七天、九天。
停柩期間,喪家一律素食。
葬式有土坑墓、石棺墓、石室墓、岩洞葬、停棺待葬(二次葬)、甕棺葬等 。
禁忌大年初一,不開箱櫃,不掃地,不梳頭,不曬晾衣服。
初一到初三不動土,正月十五不動刀,菜也隻能用手扭斷。
禁在村前村後埋墳.掃寨時禁外人入村,驅鬼時禁外人進家門。
禁已出嫁的姑娘在娘家生小孩。
家有産婦,在門口挂紅布和篾帽拒人進家,男子不得進人婦女分娩的房屋。
禁在屋内吹口哨、唱情歌。非正常死亡的人,忌以鼓聲報喪。
到布依族人家中做客,不得觸動神龛和供桌,火塘邊的三腳架忌諱踩踏。
布依族習慣以酒敬客,客人或多或少都應喝一點。
布依族村寨的山神樹和大羅漢樹,禁止任何人觸摸和砍伐。布依族送禮必須送雙數。
孩子體弱多病,父母就要給他尋找保護人幹爹、幹媽。尋找幹爹、幹媽有兩種方法:
一是擇日在家等候,3天内第一個登門的人,即為孩子的保護人;
二是擇吉日由父母領着孩子,在路上等候第一個過往的行人,即為保護人。
部分布依族分支族人不吃狗肉,一種解釋是狗曾經救過其祖先,另一種解釋是人類以前并無稻谷,是狗從天神的曬谷場帶回稻谷給布依族人,使得布依族成為人類中最早種植水稻的“水稻民族”。
部分布依族分支族人不吃魚肉,因為相傳布依族最早的母親是龍王的女兒——一條神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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