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的12329公積金服務熱線業務中,租房如何提取公積金成為咨詢熱點。3月7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繳存職工租賃商品住房提取公積金的相關問題做了解答。
租賃商品住房提取公積金須滿足: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賃商品住房,每間隔12個月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擔保、凍結,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
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原件:政府房産主管部門出具的距申請日12個月内的申請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産的證明;結婚證或同一戶口的戶口簿,單身職工無需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相配套的銀行卡(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與房産、民政部門實現了公共數據互聯共享,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申請人,可以下載該中心“手機公積金”APP,注冊成功後,通過互聯網渠道“零材料、零審批、零跑路”辦理提取業務。記者 賀娟芳 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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