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嘉佑三年(1058年)六月,包拯升任為右谏議大夫、權任禦史中丞。不久後包拯上奏,請皇帝早立太子。
包拯奏道:“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為此感到擔憂,陛下這麼長久地不作出決定,是為什麼呢?”
當時的皇帝是宋仁宗,按說大臣過問立儲之事,有幹涉皇帝“家事”之嫌,即便溫和如宋仁宗,聽了包拯此言也感到不悅,因此仁宗反問包拯:“愛卿希望誰為太子呢?”
包拯聽出皇帝語氣不善,但他并未慌張,從容答道:“臣下無能,還沒有考慮,臣請求早立太子,是為宗廟萬世之大計着想的。陛下問臣想立誰,這是懷疑臣。臣已是六十歲的人了,又沒有兒子,并不是為自己和後代邀寵考慮的啊!”
仁宗其實也知道包拯不會有什麼邀寵東宮的心思,之前的反問隻是表達一下不滿罷了,因此便回道:“此事慢慢商議。”
倒是包拯剛才一番話讓宋仁宗心中訝異:敢情老包跟朕一樣沒有兒孫福!
六十壽宴上的驚喜
包公出生于公元999年,嘉佑三年正好虛歲六十。可正如他所說,他此時膝下無子。其實原本是有一個的,35歲那一年,包公與自己的第二任妻子董氏生下了兒子包繶。
包繶20歲這一年,經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崔氏姑娘為妻。
崔氏生于荊州,母親姓呂,是三朝宰相呂蒙正之女,兩人算是門當戶對。
包繶因為包公的蔭庇,少年時就得官太常寺太祝,婚後第二年,小夫妻有了兒子,取名包文輔。
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兒子出生才幾個月,包繶竟因病去世了。一家人十分悲痛,然而更不幸的是,四年之後,包文輔也夭折了。
包公和董氏連續失去兒子和孫子,悲痛到無以複加。悲傷之餘,念及崔氏此時年才二十五,包公勸兒媳改嫁。
不料崔氏竟拒絕了,她對包公表示:“公公是天下敬慕之人,我能夠代替丈夫奉養公婆,就已經心滿意足了。”
就這樣崔氏留在了包家。古人香火觀念重,兒子孫子都去世意味着絕嗣,于是包家從包拯的哥哥那一支後人裡,過繼了一個包濱給包繶當兒子,由崔氏撫養,改名包永年。
可這畢竟不是親生的,包拯為此心底苦悶。
且說包公有一滕妾孫氏,是董氏的陪嫁丫環,跟了包公多年,未有一兒半女。轉眼包拯六十歲了,料想自己已然不可能再有兒女,因此包拯把孫氏打發出了包府。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孫氏離開包家時,肚子裡已懷了他的骨肉。
細心的崔氏得知了孫氏懷孕之事,于是不斷派人送錢物給孫氏,無依無靠的孫氏賴此順利生下了孩子,竟是一個男孩。
但崔氏沒敢貿然的把這個孩子的存在告訴公婆,隻是繼續接濟孫氏母子的生活。
轉眼到了嘉佑三年,包公六十大壽。此時天下太平,東京開封一片繁華,包公過壽,自然賓客盈門,包府内外熱鬧非凡。當然對所有賓客包公都已提前說好,不要送禮,送了也不收。
看到這麼多人來給自己賀壽,包公也很高興,不過卻也難掩心中的遺憾:别人家六十大壽,都有兒孫賀壽,自己過壽來的卻隻有賓客。想到此處,包拯心中越來越不是滋味。
衆賓客也都知道包公的情況,因此都很默契地不談子孫話題,沒想到包拯卻自己提及了無人承襲香火的遺憾。衆賓客不知如何接話,原本熱鬧的場面一下冷清下來,安靜得隻能聽見包拯的歎息聲……
崔氏通過仆人得知了這番情況,她覺得時機成熟了。于是第二天問安之時,她把孫氏離開包家前有孕在身,如今已經生了一個男孩的事,告知了包公與董氏。
包公十分驚詫。不幾天工夫,崔氏便差人把小男孩接到了包府,此時孩子已經1歲多了,包公和董氏一看,孩子跟包公八分神似,确是他的骨肉無疑。
長嫂如母——包青天故事中“嫂娘”的原型
這意外之喜把萦繞二老心中多年的喪子之痛一掃而空,兩人不禁老淚縱橫。
小兒子被取名為包綖,後來改名為包绶。就這樣包拯在人生的最後幾年算是體驗到了天倫之樂。四年後的1062年,包拯去世。
宋仁宗聽聞噩耗,親自來到靈堂吊唁。之前包拯和他提起過自己膝下無子,如今包公去世,仁宗不禁為忠臣無嗣扼腕歎息。
沒想到來到包公靈前,披麻戴孝的人之中赫然有一位包公的庶子在列,看年齡不過五六歲。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後,仁宗也替包拯感到欣慰,于是當即下诏,命五歲的包绶為太常寺太祝。
五歲的孩子怎能為官呢?其實并不需要包绶真的去任職,這種給功臣之後授予官銜的情況叫做“蔭補制”是當時的一種慣例,包公生前曾勸過仁宗廢止這種制度,仁宗沒聽,如今包公自己的兒子也享受着了……
但這不代表包绶是那種纨绔子弟,相反,包绶從小十分懂事,勤奮好學。所謂長嫂如母,在包绶成長過程中,崔氏扮演了監護人的角色。
當時包府上下老的老小的小,崔氏成了唯一的頂梁柱。包绶九歲時,董氏病危,崔氏煎藥喂藥,床前床後,替丈夫和自己盡了孝道。董氏去世後,她又張羅喪事,請名家刻寫墓志,将董氏與包公合葬。
轉眼包绶成人,崔氏這個做嫂子的又承擔起父母的責任,給包绶張羅婚事。包家世居廬州,崔氏給包绶說成了和廬州知州之女張氏的婚事。
張氏後來早逝,崔氏再次主婚,這次更誇張,直接給包绶娶了當朝宰相文彥博的女兒。
這使得包绶的事業得到助力,文彥博内舉不避親,寫奏折給宋哲宗舉薦包绶,稱“包拯之後,唯绶一身,孤立不倚,能世其家,恬靜自首,不苟求進”。
于是朝廷任命包绶做了濠州團練判官,這是包绶第一份正經工作,之前的太常寺太祝隻是個挂名虛銜。
史載,包绶在濠州任職期間,奉公守法,倬有盛譽,知州對他十分器重,因此“凡議事必咨公(包绶)而後決”,而包绶也繼承了包公的遺風,遇到不可為之事,他都會堅持原則。
任職期滿後,州郡上下對他交口稱贊。好評傳回朝廷,包绶被調回京城,封宣議郎,賜绯魚,曆任少府監丞、國子監丞、将作監丞——這都是一些比較瑣碎的事務性工作,但包绶在每一個崗位上都兢兢業業,“夙夜盡心,裁判有序……以勤濟應期辦事,為當時稱。”
包绶雖然從小在合肥包家長大,但崔氏并沒有對他隐瞞生母孫氏的存在,母子倆一直有聯系。就在包绶在開封任職期間,孫氏病逝,包绶回鄉守孝三年。
此後包绶又擔任了汝州通判,同樣恪盡職守。任職期滿後,包绶将回京城述職,汝州百姓扶老攜幼前來送行,對包绶說:“請公善歸,台閣今待公矣!”
當然,沒有進士學曆的包绶是不可能升入台閣的,述職之後,包绶被平調為潭州通判。
潭州就是長沙,包绶從開封乘車乘船一路南下,或許是因為舟車勞頓,或許是因為水土不适,走到黃州時,包绶感染急病,竟就此病逝了。
黃州當地人發現包绶去世後,為确定包绶身份,打開他的行李,發現此客竟如此清貧,除了任命文書外,随身盤纏隻剩四十六文。
包绶與妻子文氏育有四子,包绶死時四個孩子都還是小孩,加上家中清貧,因此包绶死後先是就地葬在黃州,後來兩個兒子成家立業,有了一定經濟實力後,才把包绶移靈安葬到合肥包家祖墳。
包拯後裔如今已傳到第三十餘代,包公兒媳崔氏對此居功至偉。
崔氏年紀輕輕喪夫喪子,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包家先後給公婆養老送終,把包绶、包永年兩個與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孩子撫養長大。
崔氏的母親曾親自來廬州找到女兒,勸女兒跟她回家并改嫁。崔氏拗不過母親,跟母親回了一趟荊州,但拒絕改嫁,看望了娘家人之後又回到了包家。
崔氏的事迹在廬州城家喻戶曉,最終被朝廷得知,宋哲宗于是下诏加封她為永嘉郡君,并在包家門外給她建了一座牌坊。
嘉獎诏書由蘇東坡親筆所撰,收錄在《東坡全集》中。
更榮光的是,崔氏被收錄進了《宋史.列女傳》中,名垂青史,跟包拯一個待遇(當然字數沒有包拯多)。
1094年崔氏在合肥去世,在外為官的包绶立即趕回合肥與包永年一起給崔氏辦喪事,披麻戴孝,以對待母親的禮儀對待崔氏。
崔氏長嫂如母撫養包绶的事迹經過民間流傳,最終形成了《赤桑鎮》、《鍘美案》中包公的“嫂娘”形象。其實有嫂娘的不是包公,而是包公的兒子包绶。
參考資料:
《宋朝奉郎、通判潭州軍州事,賜绯魚袋包公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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