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主播長相完全不同,
直播聲音卻一模一樣。
帶貨産品均為一款“神藥”,
該“神藥”可真“神”了。
腫瘤老年病可以治,
掉頭發可以治,
孩子長不高可以治,
孩子不聰明也可以治!
華佗在世都得驚呼一聲
“甘拜下風!”
主播被要求對口型賣産品
該産品“包治百病”
近日,四名主播求助媒體,
稱他們應聘到一家直播公司工作。
本以為是普通的帶貨主播,
工作後卻發現他們帶貨時,
視頻聲音竟然是提前錄制的音頻。
他們作為主播被要求不說話,
隻跟着監聽耳機裡的錄音對口型,
全程做“啞巴主播”……
圖片來源:@小莉幫忙視頻截圖
這些主播還稱,
他們直播時被配的是同一種錄音,
産品宣傳話術十分“洗腦”——
“這個東西吃了有多好啊家人們,
治頭疼、頭暈
治失眠、多夢、掉頭發。
孩子學習不好的
個子身高不夠高的,
你要是吃了不長高,
直接給我退回來。
家人們速度給我搶啊……”
主播靈魂拷問:到底治不治?
直播公司負責人:這涉及我的知識盲區
盡管這些話術漏洞明顯,
讓人難以相信。
但主播們表示,
鏡頭前的老頭老太太們容易“中招”。
他們無法詳細了解産品,
連樣品都看不到,
“神藥”被拿起來在鏡頭前晃一下,
就放在邊上了。
圖片來源:@小莉幫忙視頻截圖
這種“奇葩”帶貨一陣子後,
主播們紛紛表示
“這東西不想再賣了!”
針對主播對口型帶貨現象,
該直播公司負責人則“甩鍋”稱,
因為主播們沒有任何直播經驗。
并表示宣傳内容是産品品牌方給的。
“到底治癌症不治”
“治腫瘤不治?”
“治掉頭發不治?”
“小孩不聰明到底治不治?”
面對主播輪番的“靈魂拷問”,
該負責人的回應讓人大跌眼鏡,
“這涉及到我的知識盲區”
……
圖片來源:@小莉幫忙視頻截圖
當地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到現場後,
表示該“神藥”就是普通食品,
沒有其他療效,
宣傳“包治百病”肯定不行。
該工作人員還要求公司負責人,
到監管所提交各項資料,
包括營業執照、身份證、
公章、進貨手續、廠家資質等。
并表示提取證據檢查後,
會根據法律法規作進一步處理。
目前該公司已被列入異常經營名單,
将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圖片來源:@小莉幫忙視頻截圖
該事件登上微博熱搜後,
迅速引發廣泛關注,
相關話題閱讀量破億,
有網友驚呼:還有這種操作?
@限量版84882:還有這種操作?
@-花人-:我不聰明我媽頂多給我買一袋子核桃
@豬小妹Lena:怪不得看直播感覺有的主播和說的話對不上
@冬日寄托: 他說涉及到他的知識盲區了,這邊建議他先給自己吃幾個療程的
@Bsweeter:直播這種屬于違規啊 當場就被封了啊
@寶藏女:又吭老騙老,加大處罰打擊
@是貓疊疊呀:騙子到處有,網上特别多……擦亮眼睛注意防範!
@張家的王王子:什麼神藥都有人敢買,就像電信詐騙一樣,你覺得離譜,可總有人信
“啞巴主播”是否需要擔責?
律師:取決于其在直播帶貨中的“法律地位”
對此,《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嶽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嶽屾山律師表示,在直播帶貨中對商品進行展示介紹時,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質量、規格、成分、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則構成虛假廣告,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廣告法的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内消除影響,并處以相應罰款。兩年内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除了加重罰款之外,還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事實上,盡管是做“啞巴主播”,但上述幾位主播也出鏡參與了該“神藥”的銷售宣傳,若該直播公司後續被相關部門判定存在虛假宣傳行為,主播們是否需要擔責呢?
“主播在帶貨過程中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取決于他的法律地位。如果主播作為店家的銷售人員進行直播,則屬于給店家履行職務的銷售行為,承擔責任的主體是店家。”
嶽屾山律師還補充,如果主播是個網紅,給多個商品做帶貨的話,則更傾向于把他歸為廣告代言人的角色,受到廣告法的約束。按照廣告法規定,對于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店家承擔連帶責任;對于除上述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店家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應在參與直播購物時保持理性,不要輕信主播宣傳的産品功效和超低價承諾,而要擦亮眼睛,根據自身實際需要理性消費。”嶽屾山律師提醒,消費者在發現直播中存在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時,要及時通過截屏、錄像等方式保存相關證據,并及時向網絡直播電商平台或相關政府部門投訴舉報。一旦發現自身權益已受到損害,消費者還應采取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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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題策劃|法治網研究院
文|黃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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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制|餘瀛波
編輯|鄭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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