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曆史悠久,在幾千年的文明演變中,有很多的風俗習慣一直流傳下來,沿用至今。中國人曆來講究禮節,雖然有的禮節已經慢慢地淡化和消失,但很多還是一如既往的堅持下來,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逢年過節的時候,特别講究,有些規矩一定要遵守。
每到過年的時候,特别是在祭祖和上供時,常聽老人們說“神三鬼四”這句俗語。那麼,“神三鬼四”是什麼意思?說的究竟是什麼呢?
原來,“神三鬼四”說的是祭祀時的禮節和講究,是一種習俗,通常解釋為在祭神或一般吉禮中叩頭次數、祭品數目常用“三”,在喪禮中常用“四”,說白了就是拜神什麼都要是三個,拜鬼什麼都要是四個。要想解釋清楚這一點,我們先說說“神”和“鬼”。“神三鬼四”中的“神”和“鬼”,與傳統文化中的“神鬼”不太一樣,據老人們講,畫在紙上或放着祭拜的“像”(比如财神爺等畫像、神龛擺放着的祭拜神像等),一般都是“神”;人死後為鬼魂,因此墳地、牌位等涉及的則稱為“鬼”。
我國幅員遼闊,“神三鬼四”這個規矩在各地也有不同的講究,大緻有這麼幾種說法:其一指的是供品數,即祭祀時神用三盤供品,鬼用四盤供品;其二是燒香時用香的數量,即敬神時每次要燃三根,上墳和拜祖先的時候燃香必須四根;其三是燒紙的時候,給神燒紙要三張三張地燒,給鬼的話就要四張四張地燒;最後是磕頭的數量,即拜神磕三個頭,拜鬼要磕四個頭,但是大年初一,給長輩拜年時磕頭隻能磕兩個,所謂的“神三鬼四人倆”。
“神三鬼四”起于何時,無從探究,也沒有出處,作為人們生活中的慣用語與習俗,就像老人說的那樣:“祖輩傳下來的規矩,記住就行了。”“神三鬼四”的原因,人們常說三是陽數,四是陰數,所以有此分别。為什麼人們對于“鬼”比“神”更加敬畏,“鬼”比“神”多一個呢?俗語說:“閻王好見,小鬼難纏”,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吧。
《論語·述而》中記載:“子不語怪力亂神。”這大過年的談神論鬼,有違春節喜慶祥和的氛圍了。
我姑妄言之,您姑妄聽之,就當茶餘飯後的談資吧!
新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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