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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北京市交管局發布消息,警方今年增加了可拍攝“分心駕駛”違法行為的電子眼。目前,全市共有1900餘處“電子警察”可以對“手持方式接打移動電話、收發信息、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通過車載電子顯示屏觀看視頻節目以及長時間操作車載電子顯示屏導航系統”等分心駕駛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記錄,并納入執法系統。
低頭看手機1秒=盲開17米
智能電話、導航系統等設備早已普及,誘發駕駛員分心駕駛行為的因素日益增多,打電話、發信息、使用車載娛樂系統等分心駕駛行為,已成為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交管部門表示,相關研究證明,開車接打手機導緻交通事故的風險比通常情況高4倍,追尾概率增加1倍,注意力下降37%、刹車反應慢19%。如果開車的時速為60公裡,低頭擺弄手機1秒,車輛就已經盲開了大約17米。
加大處罰力度
1900餘套執法設備抓拍
交管部門近年已持續加大對分心駕駛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力度,2020年9月1日,“接打電話”違法行為被納入非現場執法,并啟用第一批570套專門記錄“駕車時接打、查看手機”交通違法行為的執法監測設備。
今年以來,交管部門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幹道及部分支次幹道增加了監測設備數量,全市抓拍“分心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功能的執法設備達1900餘套。
同時交管部門充分運用技術手段,拓展執法監測設備功能,對通過手持方式接打移動電話、收發信息、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通過車載電子顯示屏觀看視頻節目以及長時間操作車載電子顯示屏導航系統等分心駕駛違法行為均可記錄。
據了解,交管部門還進一步優化了“分心駕駛”違法抓拍的邏輯算法,提升了執法設備識别違法行為的準确率,提升了抓拍設備對高速運動車輛精準跟蹤捕捉能力,确保捕獲的車窗内“分心駕駛”違法行為成像細節最佳,從而生成更為精準的違法證據圖片,形成執法數據,經人工再次審核确認後,将符合規定的交通違法數據導入系統并通過短信等渠道告知違法行為人或車輛所有人,要求其按期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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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明确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對有上述“分心駕駛”違法行為的司機,交管部門将依法對其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
在依托科技手段嚴格管理的同時,交管部門還将持續加大路面執法力度,除對司機駕車時接打、查看手機加大路面查處力度外,也對摩托車、自行車騎行人雙手離把、分散注意力等妨礙安全騎行的行為也将及時糾正處罰,督促駕駛人、騎行人養成安全駕駛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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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來源:北京市交管局官網、國家應急廣播網
來源:北京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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