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藝術類專業範圍: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以及《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中“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下設各專業和“民族文化類”“廣播影視類”等部分專業,統稱為藝術類專業。
2.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高校藝術類專業應綜合考慮考生藝術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選拔錄取。同一高校同一專業(含同一專業下設各招考方向)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
3.藝術類專業考試。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校考。其中,省級統考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獨立或聯合組織,校考由招生院校組織。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為本行政區域内考生組織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省級統考,有條件的省份還應組織其他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2019年要創造條件組織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藝術等專業(類)省級統考。省級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确有必要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應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省級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
4.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因地制宜、分類劃定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本省(區、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逐步提高藝術學理論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表演)有關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2019年起中央部門高校的相關專業不得低于普通專業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本省(區、市)普通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5.藝術類專業投檔模式。
藝術類專業錄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區、市)相應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集中錄取。
6.單獨考試招生試點工作要求。
按照遵循藝術教育規律、嚴格規範管理的原則,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可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跨省組織專業校考,可自主劃定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
7.凡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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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陳述的内容有可能都是錯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時候誰能保證是對的呢?在面對高考這種級别的選擇時,請你務必相信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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