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入職之後,通常就會為我們購買五險一金,其中,失業保險就能夠在我們被迫失去工作之後,讓我們能夠領取失業金,在沒有收入來源時,保障我們的基本生活。
失業保險金怎麼計算?
一般說失業保險金的額度,是根據地區标準乘以需要領取的月份數,具體計算如下:
【1】失業人員在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标準,是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來确定的。
【2】在第13個月到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标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标準的80%。
根據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标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标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怎麼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再(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
【1】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但是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
【2】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
【3】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但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4】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5】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失業賠償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總的來說,我們領取的失業賠償金會根據各地不同的标準來發放,所以金額會有所不同,而且還會有領取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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