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罪認定?正義網上海12月5日電(通訊員金劍軒)用“山寨”産品假冒名牌羊毛衫,再以低于市場的“優惠價格”以次充好出售近日,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以假冒注冊商标罪依法對舒某某、魏某某提起公訴,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罪認定?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罪認定
正義網上海12月5日電(通訊員金劍軒)用“山寨”産品假冒名牌羊毛衫,再以低于市場的“優惠價格”以次充好出售。近日,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以假冒注冊商标罪依法對舒某某、魏某某提起公訴。
2018年10月9日晚,警方在金山區某高速檢查站查獲一批假冒“恒源祥”品牌羊毛衫,經查實,運輸目的地為犯罪嫌疑人魏某某處,第二天警方将其抓獲。12月29日,同夥犯罪嫌疑人舒某某落網,二人到案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交代,2018年10月,魏某某購得無牌羊毛衫960件,随後通過微信聯系浙江一加工作坊,讓舒某某為這批羊毛衫加貼“恒源祥”商标,并拟以每件人民币100餘元的價格對外銷售。
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2018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在未取得商标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為犯罪嫌疑人魏某某購得的無牌羊毛衫加貼“恒源祥”品牌商标,後由魏某某通過微信等方式向外兜售,截至案發,非法經營額共計人民币約9萬餘元。
檢察機關認為,舒某某、魏某某以牟利為目的,未經恒源祥(集團)有限公司許可,共同在960件羊毛衫上加貼“恒源祥”商标,非法經營額共計人民币9萬餘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标罪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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