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早在2003年,北京市就出台了《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要求養犬人攜犬出門時,應當對犬束犬鍊,有成年人欠領。犬在戶外排洩的糞便,攜犬人應當立即清除。
雖然有明确的規定,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還是會看到“遛狗不栓繩”和“寵物狗随地大小便”的情況。
為此很多市民表示,養犬人不自覺、不自律、不文明養犬,非常影響正常的生活秩序。
為了規範不文明行為,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通過表決,明确要求不牽引、犬便不清理等行為進行整治。
公安機關可對違規行為予以警告,并可對單位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其犬,吊銷養犬登記證。
此外,對犬在戶外排洩的糞便沒有立即清除,由城管執法組織責令改正,并可處50元罰款。條例将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實施。
針對近期頻繁發生的養犬糾紛,民警提示,如果市民在生活中發現不文明養犬行為,不要直接與養犬人發生沖突,盡量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由相關部門進行處罰。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标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将及時更正、删除,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