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設項目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和項目本身類型的不同,建設單位在該階段需要報批報建的事項及其先後順序也會有所差異。
建設項目可以分為政府投資項目和企業投資項目,不同投資主體的項目在立項階段(立項是指國家為了對經濟發展實施有效調控,要求具備一定規模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到發改委申報立項,具體包括備案、核準和審批三種方式,每個項目隻适應其中一種方式。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除了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需要到發改委進行審批之外,企業投資項目區别于不同情況實行備案和核準。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進行核準,其他項目隻需備案。比如像房地産項目,除了像别墅等高檔房地産項目、政策性建房項目等發改委規定需要核準的,其他房地産項目均實行備案)的報批報建流程會有所不同。
圖1-1~圖1-3分别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審批項目、核準項目和備案項目的工作流程。
圖1-1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審批項目的工作流程
圖1-2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核準項目的工作流程
圖1-3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備案項目的工作流程
圖1-4~圖1-6分别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審批項目、核準項目和備案項目的工作流程。
圖1-4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審批項目的工作流程
圖1-5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核準項目的工作流程
圖1-6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備案項目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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