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雙方的選擇,不管哪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都要辦理離職。具體離職手續流程如下: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正式員工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請,試用期員工需要提前3天申請;
2、員工離職手續辦理:主要是需要員工辦理離職申請單的逐項審批、辦理員工離職物品交接表、辦理員工結算申請表、獲取離職證明。
3、收回自身的相關材料:辦理完離職證明需要拿回自己的相關材料,比如離職證明材料、養老手冊、失業登記證、公積金卡等等;
4、關于補償與失業金:如果是公司辭退自己,在結算的時候需要進行補償,失業金需要自己主動去人社部門辦理。
一、提出離職申請
按照《勞動法》規定,正式員工在合同沒有結束前,提出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公司。
試用期的員工僅需要提前3天提出申請即可。
對于公司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收到辭退通知即應該開始交接工作,則員工無特别時間約定。
對于辭職報告或者離職申請書要詳細說明原因、離職時間以及手動簽名。
二、辦理離職手續
辦理離職手續的時間一般為提出申請之日到正式離職日。主要的手續為:員工離職申請單的逐項審批、辦理員工離職物品交接表、辦理員工結算申請表。
1、離職申請單的逐項審批
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後,離職單會直接到HR人事部門處(如果是沒有OA辦公系統,也要先去人事部門領取離職申請單),HR會主動約見辭職員工,主要目的是了解辭職原因,填寫《約見表》(有些實際原因,HR不樂意員工如實寫明)。
經過HR一步後(約談、領取辭職申請單、物品交接單),辭職單(不再區分紙質與電子)會到達直接領導處,直接領導審核後,确認沒有問題會在上面簽字确認。
直接領導簽字完成後,離職單繼續往上跑,根據員工的層級不同,離職單往上跑的層級也不同,一般情況下,至少往上跑2層(主要防止直接領導對下屬不好,因此一般員工會跑到分管領導處)。
跑完本部門離職申請後,就需要再次回到人事部門,确認離職申請單正常走完。
2、員工離職物品交接表辦理
伴随着員工離職申請單的一般還有一張離職物品交接表。
本部門需要收回下發的工具與資料:個人電腦、U盤、防護服等等;
HR部門需要收回員工手冊、門禁卡、飯卡、工作證件等等;
其他部門也要收回相應的部門物品。
3、辦理員工結算申請表
主要是由HR人事部門統計員工本月考勤、加班、請假等情況,報上級領導批準後,将相關材料轉交給财務部門。
财務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對辭職人員的保險、公積金、加班費、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進行清算,财務部門做減保險處理。
員工對于财務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确認無誤後簽字即可。
三、應該收回的材料
離職證明。其實離職人員走那麼多的程序,最重要的就是拿回離職證明,這才是最最主要的目的。新公司入職是一定會要員工提供此證明材料的。
相關手冊。很多公司都會将醫療手冊、養老手冊扣押在公司。因此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和HR要回相對應的手冊。保險手冊一般會離職次月才能拿到,因為需要做減保處理。
其他材料。各種培訓證書,各種等級證書,各種職稱證書,如果在公司也不要忘記拿回,這些都是自己的能力證明材料。
四、關于補償與失業金
如果是公司開除了自己,在進行财務清算的時候,一定不要忘記要求支付補償金、賠償金、代通知金等,畢竟這些是自己應得的。
個人提出離職是沒有失業金的,但是企業也會給予失業登記證(可能各地不一樣,小編自己主動離職的時候,公司就給了我失業登記證)。
辦理失業登記,不用繳納醫療保險也可以享受醫療待遇,同時可以領取一定時間的失業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