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非法經營罪劉博?中國網财經11月18日訊(記者 李靜)近日,專注于“中國風”文化藝術攝影的湖南盤子女人坊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盤子女人坊”),新增一條股權凍結信息及一條被列為被執行人的信息,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景德鎮非法經營罪劉博?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景德鎮非法經營罪劉博
中國網财經11月18日訊(記者 李靜)近日,專注于“中國風”文化藝術攝影的湖南盤子女人坊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盤子女人坊”),新增一條股權凍結信息及一條被列為被執行人的信息。
天眼查信息顯示,11月2日,湖南盤子女人坊公司董事楊康,被凍結名下的部分公司股權,涉及金額250萬人民币,執行法院為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11月5日,湖南盤子女人坊公司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标的62440元,執行法院為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
與此同時,記者注意到,今年10月19日,湖南盤子女人坊公司新增了一條“曆史被執行人”信息,執行總額1.075萬元,執行法院為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
對于公司董事名下股權被凍結以及公司被列為被執行人的原因,中國網财經記者向盤子女人坊發送了采訪函,但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稱,不清楚具體原因。
累計投訴1590條 涉虛假宣傳霸王條款等
天眼查信息顯示,湖南盤子女人坊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冊資本5091.85萬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為楊建。據公司簡介介紹,盤子女人坊是一家藝術寫真攝影服務平台,旗下擁有“盤小寶”、“鳳绫兒”等自主品牌,主要面向女性及兒童消費群體,以“中國風”為攝影主題,為用戶提供藝術寫真攝影服務。
據了解,盤子女人坊此前有過四輪融資,分别為2016年6月獲青島智信A輪融資,2017年7月獲愛爾眼科董事長陳邦和菁英時代的B輪融資,2018年9月獲元創資本的C輪融資,2020年底獲挑戰者資本的億元規模融資。
獲得多輪融資的盤子女人坊也曾在IPO方向做過努力和嘗試。據公開消息,在長沙市金融辦公布的長沙市2020年拟上市(挂牌)企業名單中,出現過湖南盤子女人坊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名字。2020年7月,盤子女人坊在證監會官網上對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備案情況發布了公告。
然而,憑借獨特的“中國風”在市場上一炮走紅的湖南盤子女人坊,卻頻頻遭遇消費者的投訴。據某第三方投訴平台顯示,湖南盤子女人坊的累計投訴量多達1590條,其中近30天投訴量為61條,投訴内容多為“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要求退款”、“霸王條款”、“威脅消費者”等。
據投訴信息顯示,有消費者與朋友曾在湖南盤子女人坊預訂寫真套餐,但由于幾次預約均未約上,此後又出現疫情無法拍攝,但客服卻拒不同意退款,甚至表示,“服務費”從顧客一進店,就已經産生了,攝影費用裡“(給員工的)提成已經分掉了”。客服同時表示,消費者所訂寫真套餐“是兩年期限的,所以不允許退款”。
圖片來源:黑貓投訴
另一名消費者投訴稱,其于2020年4月8日購買了盤子女人坊的拍攝套餐,“之前微信拉群聯系,多次強調‘最優惠’、‘絕無僅有’,‘秒殺,僅餘多少套’等詞彙,誘導我消費3999元購買。後續還不停有客服聯系我,同樣拉群操作,每一次都同樣說法,而且強調(他們推銷的新套餐)都比我購買的套餐合适,并且聲明中途不想拍攝可以退款、不滿意退款等話術。”消費者稱,客服上述誘導性話術涉嫌虛假宣傳,要求退款。
圖片來源:黑貓投訴
對于消費者的上述投訴,湖南盤子女人坊方面表示,消費者預付款可以退款,但要收取20%違約金,消費者在購買産品時合同裡有明确标注;對于違約金,“公司要求銷售要在售前提示消費者,但有的銷售會執行,有的可能就忽視了,沒有執行到位”。
北京炜衡律師事務所許子棟律師對中國網财經記者表示:“消費者預付費的産品不存在有效期,也不存在‘逾期作廢’情況。”根據商務部制定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2016修訂)規定:“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對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餘額的不記名卡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使用單用途卡購買商品後需要退貨的,發卡企業或受理企業應将資金退至原卡。原單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貨後卡内資金餘額超過單用途卡限額的,應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發卡企業的同類單用途卡内。退貨金額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現金。”
“消費者是預付款的所有權人,相關款項尚未進行消費。攝影機構以兩年期限,過期無效為由不予退還,這屬于利用格式條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退款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退款責任,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侵害了消費者财産所有權的合法權益。按照法律及相關規定,攝影機構應當依法将涉案金額退還。建議消費者可向當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反映,申請其介入進行維權,或者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許子棟律師表示。
“168元拍兩套”低價引流廣告誘導未成年人訂7888元套餐
據了解,盤子女人坊目前在全國200座城市共發展有224家門店,公司營業額超10億元。盤子女人坊将微信、微博作為營銷主陣地,進行了大面積的廣告投放,此外還通過小程序、公衆号、官博、快手、抖音、小紅書、豆瓣、騰訊新聞等品牌矩陣,不斷向實體門店引流。
盤子女人坊創始人及董事長楊健曾表示,“朋友圈”廣告質量很高,能提供很好的銷售線索,在從微信“朋友圈”獲取潛在用戶的信息後,盤子女人坊借助微信小程序、企業微信建立起“鐵粉群”,進而實現新用戶轉化與老用戶留存。
然而,頻繁通過投放“低價位引流”的朋友圈廣告,來獲取“高價位輸出”的客流以及利潤,令得盤子女人坊遭遇到了消費者群體的集體反感。
有消費者表示:在某短視頻平台看到盤子女人坊的“低價位引流”廣告說“168拍兩套”,然後就去了。到了門店,店員不斷誘導消費者“拍更多的”,稱“168隻是體驗”,在誘導消費者花了1000元拍完後,又誘導消費者支付了6888元“選照片”。該消費者稱目前仍是未成年人,想要退款,但店員稱“簽了合同不能退”。
圖片來源:黑貓投訴
許子棟律師表示,我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如消費者在購買攝影套餐時未成年,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購買相關服務時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法定代理人亦不予追認,則該購買行為及簽訂的購買合同應為無效,攝影機構方面因無效合同取得的财産應予返還。況且該消費者作為未成年人,在商家的宣傳下,其花費從計劃中的168元變成實際發生的6888元,明顯是與其年齡、智力不相相适應的。
對于衆多消費者的投訴,盤子女人坊方面回複稱:公司近幾年發展的步伐比較快,所以在服務和管控方面确實是存在一些漏洞,經過調整,目前已經好轉。但網上的投訴有些是屬實的,也有一些是外圍的假冒品牌産生的,還有一些是惡意投訴,“消費者投訴主要是利益點沒達成一緻,不是不做退款處理,而是消費者的需求嚴重超出了我們的預期,導緻企業經營壓力增大。”
天眼查顯示,目前湖南盤子女人坊存在自身風險“高于999條”,周邊風險181條,曆史風險1條,預警提醒172條。其中,湖南盤子女人坊投資的南京盤子女人坊文化産業有限公司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執行金額45.587萬元,立案日期為2021年8月12日。湖南盤子女人坊投資的深圳鳳绫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南京鳳绫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也均有注銷備案等信息。
(責任編輯:賈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