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問:城市中噪音擾民是怎麼限定的?
網友“伍一”
answer
噪音擾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噪聲擾民是一個行為後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隻要産生的噪聲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産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
所謂的晚上22點至次日6點鐘,隻是法律意義上的“夜間”的定義。“夜間”的噪聲排放标準隻是比“日間”标準更高而已。
國家《城市區域噪聲标準》中,明确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
療養區、高級别墅區、高級賓館區,晝間50dB(分貝)、夜間(指22時至次日6時,下同)40dB;
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dB、夜間45dB;
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dB、夜間50dB;
工業區,晝間65dB、夜間55dB;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道路、内河航道、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晝間70dB、夜間5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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