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場景觀照明設計中,應緻力于利用燈光的表現力對環境空間進行藝術加工,以滿足人們視覺的心理機能的要求。廣場景觀照明設計的燈光表現力的主要效用是:
豐富空間内容
在現代照明設計中,運用燈光的揚抑、隐現、虛實、動靜以及控制投光角度和範圍,以建立光的構圖、秩序、節奏等可以大大渲染空間的變幻效果、改善空間比例、限定空間範圍、強調趣味中心、增加空間層次、明确空間導向。可以通過明暗對比,在一片環境亮度較低的背景中突出明視效應,以吸引人們的視覺注意力。
裝飾空間藝術
燈光的裝飾效用可以通過燈具自身的造型、質感以及燈具的排列組合對空間起着點綴或強化藝術效果的作用。但是隻有當燈具的選擇與廣場環境相協調時,才能更有效地體現出光的裝飾表現力。
燈飾在廣場建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照明燈具的藝術化處理,對廣場環境起着錦上添花、畫龍點睛的作用,使廣場環境空間體現各種氣氛和情趣,反映廣場的風格。
廣場空間的形、色合為一體
當燈光照射在廣場環境中的建築物、水體、植物等環境設施時,借助于光影效果便将這些設施美的韻律揭示出來。如果進一步考慮光色因素,會使這種美的韻律增添神奇的意境。當燈光與廣場流水、特别是與聲控的噴泉相結合時,那閃爍萬點的碎光和成串躍動的光珠,給廣場空間平添奇麗多姿的藝術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