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梳理:
一、實驗規則和儀器
二、藥品的取用
三、物質的加熱
四、物質的稱量
五、儀器的連接和洗滌
一、實驗室規則和儀器
1.實驗室的三個“不”
(1)不能用手接觸物品;(2)不得品嘗任何藥品的味道;(3)不要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氣體(應該用手扇聞聞味)。
2.剩餘藥品的處理:三不一要
(1)不能放回原瓶;(2)不要随意丢棄;(3)不要拿出實驗室;(4)要放入指定的容器内。
3.藥瓶用量
(1)嚴格按照實驗規定用量;(2)未指明用量時,取用最少的用量:液體取1——2mL;固體隻需蓋滿試管底部。
4.加熱儀器
可以直接加熱的:試管、蒸發皿、燃燒匙坩埚。
不能直接加熱的:燒杯、錐形瓶、燒杯。墊上石棉網(使儀器受熱均勻,防止炸裂)。
二、物質的加熱
1.酒精燈
(1)火焰:外焰、内焰和焰心(外焰溫度最高,焰心溫度最低,加熱使用外焰。
(2)兩查:檢查燈芯頂端是否平整;檢查酒精燈内酒精量是否超過燈座容積2/3,不少于1/3。
(3)三不:禁止酒精燈點燃酒精燈,點燃時要用火柴;禁止向點燃的酒精燈内添加酒精;禁止用嘴吹滅酒精燈;熄滅時應用燈帽蓋滅兩次。
(4)若酒精燈打翻,應即使用濕抹布蓋滅。
接下來用幾組圖片更好地說明常見儀器和試驗的基本操作,包含練習題,以供參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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