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交彙點新聞客戶端
近日,貴州省貴陽市的戴先生在南明區花果園公園中路,因為接到滴滴訂單打開軟件進行查看時停車8秒,被交警移動執法警車抓拍後罰款100元。面對質疑,執法人員解釋說,當日停車路段為禁停路段,不論停車時間長短,均屬違停,按照處罰規定,就應當予以處罰。 在禁停路段違章停車,依法應該受罰。不過,“不論停車時間長短,均屬違停”之說,就有待商榷了。如果遇到汽車出現故障、駕駛人員突發疾病、前車突然刹車、流浪狗橫在車前等不得不停車的情況發生,仍被判違停,就很不合理,屬機械執法、過度執法。 目前一些地方試行首次輕微違法不處罰;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可以減免處罰等人性化交管新規,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這啟示我們,執法人員對違停車主進行處罰時,不能過輕,但也不能過高,應當适用比例原則,符合相當性。 孟亞生/文 勾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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