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汽車不良資産拍賣?中國網财經12月9日訊 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近日發布了關于對華泰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汽車”)及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财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苗小龍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華泰汽車不良資産拍賣?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華泰汽車不良資産拍賣
中國網财經12月9日訊 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近日發布了關于對華泰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汽車”)及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财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苗小龍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經查,華泰汽車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披露華泰汽車債券2019年度中期報告
截至2019年11月25日,華泰汽車未按規定披露2019年度中期報告。
二、未及時披露多項重大事項
1.華泰汽車山東榮成、天津、内蒙古鄂爾多斯等主要生産基地已停産。華泰汽車未披露生産經營發生的重大變化。
2.2019年7月23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将華泰汽車主體長期信用評級調整為BB,評級展望為負面,“16華泰01”、“16華泰02”、“16華泰03”信用等級調整為BB。2019年8月12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将華泰汽車主體長期信用評級調整為C,評級展望為負面,“16華泰02”信用等級調整為C,“16華泰01”、“16華泰03”信用等級調整為CC。華泰汽車未披露上述評級調整事項。
3.根據華泰汽車合并範圍内上市子公司遼甯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9日在上交所發布的《關于大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顯示,截至11月9日華泰汽車直接負債逾期金額合計約28.92億元,其中涉及訴訟金額為28.92億元。華泰汽車未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
4.經查,華泰汽車及其合并範圍内子公司涉及多項重大訴訟,截至2019年11月22日被列入被執行人161項,涉及金額合計約28.57億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187項,涉及金額合計約3.56億元。華泰汽車未披露涉及重大訴訟情況。
5.經查,華泰汽車及所持有的遼甯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華泰汽車車身有限公司、包頭市恒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華泰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權被凍結。華泰汽車未披露主要資産被凍結情況。
6.2019年2月,華泰汽車全資子公司鄂爾多斯市華泰汽車車身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華泰汽車變更為深圳市炫鑫通電子有限公司;華泰汽車控制的全資三級子公司榮成華泰汽車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北京瑞祥新能源電動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變更為北京普輝顯示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華泰汽車全資子公司包頭市恒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華泰汽車變更為内蒙古海誠恒勝貿易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子公司作為華泰汽車主要子公司,股權變更事項屬于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披露事項,華泰汽車未披露上述信息。
三、未能積極配合北京監管局現場檢查工作提供相關資料
北京監管局于2019年10月10日對華泰汽車下發現場檢查通知并附需提供資料清單,10月14日起對華泰汽車進行現場檢查,截至11月25日華泰汽車仍未能按照要求及時、完整提供包括财務會計資料在内的多項資料。
華泰汽車上述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的相關規定。苗小龍作為華泰汽車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财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屬于對上述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北京監管局決定對苗小龍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發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履行披露義務,所披露或者報送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确、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發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及證券自律組織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披露債券募集說明書,并在債券存續期内披露中期報告和經具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報告。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信息披露的時點、内容,應當按照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履行,相關信息披露文件應當由受托管理人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應當及時披露債券存續期内發生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債券價格的重大事項。重大事項包括:(一)發行人經營方針、經營範圍或生産經營外部條件等發生重大變化;(二)債券信用評級發生變化;(三)發行人主要資産被查封、扣押、凍結;(四)發行人發生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五)發行人當年累計新增借款或對外提供擔保超過上年末淨資産的百分之二十;(六)發行人放棄債權或财産,超過上年末淨資産的百分之十;(七)發行人發生超過上年末淨資産百分之十的重大損失;(八)發行人作出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産的決定;(九)發行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或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十)保證人、擔保物或者其他償債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十一)發行人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緻可能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十二)發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十三)其他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對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規定的機構和人員,中國證監會可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責令參加培訓、責令定期報告、認定為不适當人選、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的文件等相關監管措施;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依照《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發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依照《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處理,對發行人、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采取本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相關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罰款。
以下為原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華泰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2019〕144号
關于對華泰汽車集團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華泰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我局對你公司履行持續監管職責,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披露公司債券2019年度中期報告
截至2019年11月25日,你公司未按規定披露2019年度中期報告。
二、未及時披露多項重大事項
1.你公司山東榮成、天津、内蒙古鄂爾多斯等主要生産基地已停産。你公司未披露生産經營發生的重大變化。
2.2019年7月23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将你公司主體長期信用評級調整為BB,評級展望為負面,“16華泰01”、“16華泰02”、“16華泰03”信用等級調整為BB。2019年8月12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将你公司主體長期信用評級調整為C,評級展望為負面,“16華泰02”信用等級調整為C,“16華泰01”、“16華泰03”信用等級調整為CC。你公司未披露上述評級調整事項。
3.根據你公司合并範圍内上市子公司遼甯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9日在上交所發布的《關于大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顯示,截至11月9日你公司直接負債逾期金額合計約28.92億元,其中涉及訴訟金額為28.92億元。你公司未披露到期債務違約未償還情況。
4.經查,你公司及其合并範圍内子公司涉及多項重大訴訟,截至2019年11月22日被列入被執行人161項,涉及金額合計約28.57億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187項,涉及金額合計約3.56億元。你公司未披露涉及重大訴訟情況。
5.經查,你公司及所持有的遼甯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華泰汽車車身有限公司、包頭市恒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華泰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權被凍結。你公司未披露主要資産被凍結情況。
6.2019年2月,你公司全資子公司鄂爾多斯市華泰汽車車身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你公司變更為深圳市炫鑫通電子有限公司;你公司控制的全資三級子公司榮成華泰汽車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北京瑞祥新能源電動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變更為北京普輝顯示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你公司全資子公司包頭市恒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你公司變更為内蒙古海誠恒勝貿易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子公司作為你公司主要子公司,股權變更事項屬于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披露事項,你公司未予披露。
三、未能積極配合我局現場檢查工作提供相關資料
我局于2019年10月10日對你公司下發現場檢查通知并附需提供資料清單,10月14日起對你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截至11月25日,你公司仍未能按照要求及時、完整提供包括财務會計資料在内的多項資料。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針對上述問題立即開展全面整改,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供真實完整的财務會計賬冊等資料,30日内完成全面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我局将視你公司整改情況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内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苗小龍)
〔2019〕145号
關于對苗小龍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苗小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我局對華泰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汽車或公司)履行持續監管職責,發現華泰汽車存在以下問題:
1.華泰汽車山東榮成、天津、内蒙古鄂爾多斯等主要生産基地已停産。公司未披露生産經營發生的重大變化。
2.2019年7月23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将華泰汽車主體長期信用評級調整為BB,評級展望為負面,“16華泰01”、“16華泰02”、“16華泰03”信用等級調整為BB。2019年8月12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将華泰汽車主體長期信用評級調整為C,評級展望為負面,“16華泰02”信用等級調整為C,“16華泰01”、“16華泰03”信用等級調整為CC。公司未披露上述評級調整事項。
3.根據華泰汽車合并範圍内上市子公司遼甯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9日在上交所發布的《關于大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顯示,截至11月9日公司直接負債逾期金額合計約28.92億元,其中涉及訴訟金額為28.92億元。公司未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
4.經查,公司及其合并範圍内子公司涉及多項重大訴訟,截至2019年11月22日被列入被執行人161項,涉及金額合計約28.57億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187項,涉及金額合計約3.56億元。公司未披露涉及重大訴訟情況。
5.經查,公司及所持有的遼甯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華泰汽車車身有限公司、包頭市恒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華泰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權被凍結。公司未披露主要資産被凍結情況。
6.2019年2月,華泰汽車全資子公司鄂爾多斯市華泰汽車車身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華泰汽車變更為深圳市炫鑫通電子有限公司;華泰汽車控制的全資三級子公司榮成華泰汽車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北京瑞祥新能源電動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變更為北京普輝顯示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華泰汽車全資子公司包頭市恒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華泰汽車變更為内蒙古海誠恒勝貿易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子公司作為華泰汽車主要子公司,股權變更事項屬于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披露事項,公司未披露上述信息。
三、未能積極配合我局現場檢查工作提供相關資料
我局于2019年10月10日對華泰汽車下發現場檢查通知并附需提供資料清單,10月14日起對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截至11月25日公司仍未能按照要求及時、完整提供包括财務會計資料在内的多項資料。
華泰汽車上述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的相關規定。你作為華泰汽車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财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屬于對上述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現要求你針對上述問題立即開展全面整改,督促公司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供真實完整的财務會計賬冊等資料,30日内完成全面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我局将視你和華泰汽車整改情況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内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責任編輯:張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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