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貢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試譯:
子貢打算将每個月為告朔之禮而宰殺的羊取消。先生對他說:“賜啊,你舍不得的是那羊,我舍不得的卻是那行将被遺忘的禮啊!”
敬亭山言:
古人以農為本,所以特别注重觀察自然界的變化,并将它們與生活聯系起來。日升日落,月圓月缺,春夏秋冬,周而往複,似乎正是天道的運行規律,這些規律如何與人間的規律相對應起來呢?或者說如何用天道來指導人們的日常行為規則呢?曆法的作用,正在于此。夏商周三朝,曆法各不相同,也正體現了天道改變之後,人間朝代也要随之改變。
正因為此,告朔在當時的意義,并不簡簡單單隻是一種形式,而是代表了周王朝的正統性,代表着天命所歸。各諸侯國哪怕武力再強大,隻要仍都奉行周朝的曆法,就仍代表着天下一統。
所以孔子的态度,也就不難理解了!
但當時諸侯國的形勢,孔子并非不知,明知道希望渺茫,仍然還要付出全部的心血試圖挽救,明知道沒有一個諸侯國願意實行自己的主張,仍然要奔走于列國,這,就是孔子了。
《論語.憲問》中有一段:
子路宿于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與?”
知其不可為,是智,仍然執意要去為,卻是不智了,但這種不智的背後,其實又代表着勇。為什麼這種矛盾的行為能同時存在?當然是因為孔子一生所身體力行的:仁!
智,仁,勇,三者兼備,大哉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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