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愛車是衆所周知的,不但愛車而且玩車也玩得很溜,前段時間還代表我國跟日本比賽,林獲得了冠軍,當時國人對此感到十分驕傲,認為林是我國賽車界之光。
隻是日前卻有網友爆料,林志穎愛車勝過老婆,他所購入的紅色法拉利雖然是以老婆的名字命名,但如果老婆要坐車也是要滿足條件的,而且條件還有3條那麼多:
1、不能放衛生紙等雜物,如果要坐車,就要把所有的雜物都放到自己的包包裡才可以。2、不能吃東西,許多人喜歡在車上吃東西,比如喝點飲料吃點小零食,但林志穎的車不允許這樣做。3、不能穿牛仔褲,如果說前面兩條還能理解,後面這條真的有點無法理解,畢竟牛仔褲是百搭單品,大部分人都是很喜歡的,不穿牛仔褲才能坐車,看來如果要坐林志穎的車還得挑日子呢。
有網友說,車是别人的,别人怎麼要求你就怎麼做,如果不願意那就幹脆不要坐車了,就跟買東西對方已經設定了價格,如果不能接受不要買是一個道理,也不要道德綁架。隻是網友對此說法憤憤不平,表示林志穎的要求對别人似乎可以理解,但對自己的老婆也是如此就有點過了吧,畢竟車還是以老婆的名字命名的,這樣看來,這車對他老婆而言似乎隻有冠名權吧,不然自己名字的車想咋坐就咋坐。
也有網友則表示,還是明星會來事,車大概率不是在林志穎老婆的名下,但是卻取跟林志穎老婆一樣的名字,乍一聽實在是無限浪漫,隻是也隻有浪漫,因為坐車還有諸多限制,這跟之前網上很出名的一張圖片所說不是一樣麼?男生交代女朋友多喝熱水要記得吃飯,然後女生回複:明明什麼都沒做卻表現得比誰都愛我,你是不是要被自己感動哭了。這樣一分析兩者的内涵還真是一毛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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