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車開車的人已經是越來越多了,随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似乎越來越成為大家日常生活中的一種必需品,汽車在人們的生活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并且随着高速公路的拓展和普及,我們發現現在走高速的車主也是越來越多,因為我國已經建成了世界上裡程數最長的高速公路網絡,高速公路貫通南北,給人們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因此很多人出遠門都喜歡自駕遊上高速。
不過最近有一位小王車主上高速開車,卻遭遇了一件讓他很費解的事情,這位小王司機趁着假期帶着家人出去遊玩,選擇走高速,不過因為路程比較長,還沒到目的地天色就比較晚了,小王看到自己的妻子也呈現出了疲憊的狀态,于是決定再附近的服務區休息一晚上,整頓之後明天再繼續趕路。結果按照計劃兩人在結束了一晚的休息之後,第二天繼續開車,卻不料在下高速的時候被告知需要繳納600塊錢的費用,這筆費用并非走高速本身的費用,也不是罰款的費用,這讓小王非常費解。
後來詢問之後才知道這筆費用是超時費,這一下小王算是長了見識了,原來走高速不僅僅會産生正常的費用,還有超時費用。其實我國的高速公路的确是有這樣的規定的,我們的每一段高速公路其實都是給大家規定好了時間的,這個時間就是按照最低時速60公裡的時間來計算的,一般來說我們隻要是正常的跑高速是絕對不會超時的,但是像是小王車主這種情況難道就必須繳納600塊錢的超時費用嗎?在服務區睡覺,下高速被收600超時費?車主:服務區不能休息?
小王覺得自己在高速上的休息站休息不應該在算在超時的範圍内,畢竟自己已經繳納過住宿費了,這筆錢實在不應該花,因此小王向工作人員詢問到,自己不是故意耽誤時間,而是在休息站休息才耽誤了時間。這個時候工作人員告知他,這種情況的确也是不需要出這筆費用的,但是需要小王出示證明自己的确是住了一晚的發票,而幸好小王的妻子有随時随身攜帶發票的習慣,于是很快從包裡掏出了住宿的發票,最後小王也就免交了這600塊錢。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平常細心一點保持一個好習慣還是很有必要的,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派上用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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