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手機丢了别人撿到怎麼辦?本報記者張元媛 通訊員張宇飛新買的手機不慎丢失,拾到者與失主聯系,稱手機是買的,付2000元就可領回,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蘋果手機丢了别人撿到怎麼辦?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蘋果手機丢了别人撿到怎麼辦
本報記者張元媛 通訊員張宇飛
新買的手機不慎丢失,拾到者與失主聯系,稱手機是買的,付2000元就可領回。
無奈之下,失主向市長熱線求助,市公安局介入調查,民警通過電話、短信說法律講道理,最終拾到者主動與民警聯系,歸還了手機。
【市民來電】在三峽大學南苑丢失了一個“蘋果5S”手機,拾到者要我付2000元才歸還,請協調處理。
【市長熱線督辦】市長熱線前台工作人員從網上派電子工單到市公安局,要求盡可能采取措施,幫助失主。
【市公安局辦理】夜明珠派出所了解情況,動之以情、曉之以法,促使拾物者主動與夜明珠派出所聯系,歸還了手機。
【記者調查】“宜昌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很高。”18日下午,身在武漢的劉小姐在電話中告訴記者,這次抱着試試看的心态撥打了市長熱線,果然沒有失望。
劉小姐說,她的弟弟小劉在宜昌上大學,9月5日晚,小劉乘坐的士回學校時,将新買的蘋果5S手機丢失了,“我通過手機的防丢失系統,将丢失的手機鎖定,對方無法使用,給我打來了電話,稱手機不是撿到的,而是花錢買的,要求帶2000元領回手機。我們願意支付一定的費用,但不放心弟弟單獨去見面,于是撥打市長熱線反映情況,希望得到幫助。”
接到市長熱線的辦件後,市公安局監察室主任鄭安琪立即與劉小姐聯系,問清情況後,鄭安琪告訴劉小姐,這種遺失手機的事情,按照法律規定,如果達到一定金額,失主可以采取自訴的方式維權。“鄭主任告訴我,即便不在管轄範圍内,公安部門還是會盡力幫助我。”劉小姐說,9月6日,公安部門通知弟弟小劉到夜明珠派出所。
夜明珠派出所所長王剛打通了拾物者電話,剛自報家門,對方就關了機。于是,王剛發送了一條短信:“您好,我是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夜明珠派出所民警,你在出租車上拾到乘客的手機電話,現該機主已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您的行為可能涉嫌違法,公安機關将依法予以調查處理,由此所造成的法律後果由你自行承擔。該機主系在校即将畢業走向社會的大學生,秉着傳遞正能量、助人為樂、崇德尚法的精神,希望你在警方調查之前,能主動将機主手機交予警方。”
6日晚,拾物者打來電話,表示願意歸還手機。王剛陪同小劉與對方見面,手機失而複得。
王剛提醒,平時乘坐出租車時,要養成索要車票的習慣,萬一物品丢失,可提供必要的線索及證據。
【市民評價】對處理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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