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說:
《苟子·天論》說得對:“在天者莫明于日月。”也就是說,在天上沒有再比太陽和月亮更明亮的了。我們的祖先也正是這樣想的,所以甲骨文①是左“月”右“日”組成“明”字,可見這是一個會意字。可是到了金文②則發生了僞變,把“日”字變成了“窗戶”形,月亮照在窗上即表示光明的意思,當然也是會意字。小篆③是由金文形體變來的,大緻與金文同.其左也有窗戶形。到了楷書④又還原到甲骨文的會意方式,用“日”和“月”組成“明”,不過日、月的位置與甲骨文相反。
“明”字的本義是“光明”,後又引申為“明顯”,如《苟子·正名》:“是非之形不明。”也就是說,是非的外部表現并不明顯。由物之明,又可引申為人之“明智”、“英明”等,如《商君書·君臣》:“明王之治天下也,緣法而治,按功而賞。”大意是:英明的帝王治理天下,是依法而治,按功之大小行賞。至于《管子·制分》所說的“聰耳明目”中的“明”字,那是指眼睛亮、視力好。
——左民安·《細說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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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意字。初文從日,從月或囧。日月為明,故從“日”。而“囧”是窗戶的意思(參見“囧”字條),月亮照到窗戶,當然就是“朙”了。甲骨文:“戊戌蔔,貞:丁目不喪明?”(《合集》21037)這是蔔問“丁”日不會失明嗎?《說文》:“朙,照也。從月,從朙。凡之屬皆從朙。”而“明”是“朙”的異體字,但是卻是來曆很早的字形。“明”的造字本義是“光照”,有光為“明”,無光為“暗”,所以“明”與“暗”是一對反義詞。後由“光明”之義引申出“明亮”、“明顯”、“明晰”、“明白”、“清明”等義,後來“明”也可以指視力或者智力“明辨”、“明智”、“聖明”等等。至于“明”較為常見的“明日”之義則是天色之“明”轉為時光之“明'',指稱已經有所不同。此外,“明”還可以通假為“盟”、“萌”、“孟”、“猛”、“望”等,它們的讀音都比較相近。(王志平)
——《字源》
來源:漢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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