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度首先是一個意見形成的過程。它最大的好處不在于那些管理者采取什麼方法,而在于大多數人在參與意見的形成中所持的觀點。
民主作為一種政治制度,它要解決的是與政治權力相關的問題,即用非暴力手段解決權力的分配與更替。民主的主要目标是使必要的權力規範化、合法化,而并不是消滅所有權力。
民主摧毀了,或者說掩埋了幾乎所有的舊社會的慣例和規矩,讓人們避免了停留在過去的思想裡,使得人們的那種因過去的規則而産生的情感消失得無影無蹤。民主制度傾向于使習慣變得簡單化,即便不能使人們摒棄對奢華和排場的喜好,但至少消除人們沉溺于這種喜好的可能性。
民主的優點隻有經過長期觀察才能發現。民主政府的弊端和弱點是容易覺察的,它被一些明顯的事實所證實,但民主政府的有益影響以不易察覺的形式表現出來。在民主制度的核心,有一種使人們不顧他們的缺點或錯誤而走向普遍繁榮的隐秘趨勢,如果民主制度中不存在人類的隐藏的獨立力量,那麼就不可能令人滿意地解釋某些民主政體中存在的和平與繁榮。
最重要的是,在民主的統治下,最偉大的事業不是由公共行政完成的,而是由公共行政之外的個人自行完成的。民主沒有賦予人們最有力的政府,但它能夠提供最有能力的政府往往不能創造出來的東西;它在社會中傳遞一種熱情洋溢的活力,一種充沛的力量,一種離開它就不能存在的能量,隻要環境對它有利,它就能夠帶來奇迹。人民的力量所具有的優勢比政府更有價值。讓人民服從道理是困難的,但是當他們服從于它,他們會以堅定的步伐、更強大的力量邁向真理。這就是民主具有的真正好處。
而且經驗已經證明,将所有階級的命運交到一個階級手中,就像讓一個民族去主宰另一個民族的命運那樣,是非常危險的。當隻有富人統治國家時,窮人的利益總是岌岌可危;當窮人制定法律時,富人的利益就會受到威脅。那麼民主的優勢是什麼?民主的真正優勢不是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有利于所有階級的繁榮,而隻為大多數人的福祉服務。
具體總結來說民主的優點:
民主有利于正确決策。多數人比一個人擁有更多的信息和智慧,一項政策通過多數人的認真讨論,往往會更加符合實際需要,更為周全。
民主有利于修正錯誤。民主的巨大優勢在于他們允許犯錯,而且能夠将錯誤糾正過來。雖然多數人也會犯錯誤,真理有時在少數人手裡,但多數人自我調節的功能一般比個人相對有效。
民主有利于監督政府為公民服務。公職人員由多數人選舉産生,而非上級任命,使公職人員對社會負責,并使其處于群衆的監督之下,減少了以權謀私的可能性。
民主有利于促進文化廣泛深入發展。深刻的文化産品在思想相對開放和自由的條件下才可能大量湧現。在思想禁锢的情況下,人們每說一句話都要小心,每寫一個字都要以君主的個人好惡為轉移,其聰明才智就會局限在一個很小的範圍内,難以産生偉大的思想和作品。禁锢思想會堵塞人類發現真理的渠道;消減人們創新的能力;扭曲公民健康的人格;會使假大空盛行,讓谄媚者上位。君主專制下的古埃及人和西亞人能夠建造巍峨的金字塔和神廟,卻沒有産生哲學、曆史學、修辭學、政治學等知識學科。古代西方絕大多數卓越的哲學家、曆史學家、戲劇家、演說家、政治家、藝術家要麼是雅典人,要麼是長期生活在雅典的人,并非偶然。
那麼民主是不是萬能的,換句話說它沒有瑕疵嗎?
我們并不打算将民主供為神靈。人們可能對民主談的和想的過多,而對民主所服務的價值談的和想的太少。民主本身就是最高的政治目标。它并非是為了一個良好的公共管理才被需要,而是為了保障對市民社會和私人生活的最高目标的追求。民主本質上是一種手段,一種保障國内安定和個人自由的實用手段。它本身絕不是一貫正确和可靠無疑的。我們絕不能忘記,在一個專制統治下往往比某些民主制度下有更多的文化和精神的自由——至少可以想見,在一個非常整齊劃一的政府和一個教條主義的多數民主的政府統治下,民主制度也許和最壞的獨裁制度同樣暴虐。
把民主看成受到威脅的主流價值,而專心于此的流行做法,并非不存在危險。它在很大程度上要對這種錯誤的和無稽的信念負責,這種信念就是,隻要權力的最終來源是多數人的意志,這種權力就不會是專橫的。許多人以這種信念來獲得的這種虛假的保證,是對我們面臨的危險普遍缺少認知的重要原因。沒有理由相信,隻要相信權力是通過民主程序授予的,它就不可能是專橫的;與此相反的說法也是不正确的,即防止權力專斷的不是它的來源而是對它的限制。民主的控制可能會防止權力變得專斷,但并非僅僅存在民主的控制就能做到這一點。如果民主制度決定了一項任務,而這項任務又必定要運用不能根據定則加以指導的權力時,它必定會變成專斷的權力。
民主主義顯露出了它的所有特點——它的變化無常、它那令人羨慕的激情、它的不穩定性和它那不安分的特性。激動和不穩定性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本質,就像固定性和昏睡是專制君主制度的法則那樣。隻要民主不再是個人自由的保障的話,那麼它也可能以某種形式依然存在于極權主義政體之下。相較于自由,民主與專制更兼容。民主是一種手段,一種保障國内安定和個人自由的實用手段。它本身絕不是一貫正确和可靠無疑的。
如果你承認擁有無限權威的個人會濫用權力對抗敵人,根據類推法,同樣你也應該承認多數人也會出現同樣的情形。這種情形就是多數的暴政或者是民主專制或者是多數的專制。人們團結在一起就能改變他們的性格嗎?他們會因為力量增強而在面對困難時更有耐心嗎?答案是否定的。
無限權威是一種不好且危險的東西。專制是主權的兩種極端,即一人當權和多數人當權時。無論代表是誰,專制與無限權威密不可分。任何人都不能行使無限權威;隻有上帝可以擁有無限權威而不會造成危險,因為他的智慧與公正始終與他的權力相當。因此,世界上沒有一種權威本身值得尊重或者擁有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力而使人願意承認它的行使可不受控制或者它的統治不會遇到阻礙。當人們看見能夠做任何事情的權力和能力被賦予任何權威時,不管這種權威是被稱作人民還是國王,是被稱作民主政體還是權貴政體,不管這種權威是在君主國行使還是在共和國行使,其實那裡已經播下了暴政的種子。
“人民的多數在管理國家方面有權做任何事”這句格言是不虔誠和令人厭惡的,但是人民的意志是所有權力的來源是正确的。
當一個人或一個政黨遭受不公正之時,你認為他或它能夠向誰申訴呢?向輿論嗎?但輿論是由多數形成的。向立法機構嗎?但立法機構代表大多數,而且盲目服從于多數。向行政權力結構嗎?但行政機構的代表是由多數任命的,并作為被動的工具服務于多數。向警察嗎?警察不過是多數掌握的武器。向陪審團嗎?陪審團就是被賦予審判權的多數。因此,不管你抨擊的措施是如何不公正或不合理,你都隻能選擇服從或逃避。這就是隐藏在自由表象之下的暴政。
到底是什麼制度好?很顯然:
民主制度阻礙了某些人,而其它制度壓迫了另一些人。(參考文獻《通往奴役之路》哈耶克著《論美國的民主》托克維爾著《社會契約論》盧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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