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免抵退稅額當然需要作為計稅依據,計算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當然,更加确定的說法是,免抵退稅額當中的免抵稅額部分需要作為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畢竟,免抵退稅額裡面除了免抵稅額,還有應退稅額。
這裡的免抵退稅額,主要産生在進出口環節。由于一些企業在進出口環節,可以享受增值稅退稅的優惠,所以才會出現免抵退稅額。
但是,這裡的免抵退稅額,不是真正的不讓企業繳納了,而是讓退稅與應納稅額抵消了。
所以,對于企業來說,這部分抵消的增值稅同樣需要計算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畢竟,企業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并沒有變化。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對于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我們可以簡單地理解為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之和。之所以可以這樣簡化,就是因為對于特殊的情況,一般的企業很少涉及,而不是說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就是這麼簡單。
我們如果想要确切地知道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就需要仔細閱讀一下《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确定辦法等事項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 2021年第28号)。這個公告裡面,對于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具體來說,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企業實際應當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增值稅免抵稅額-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這裡需要注意,進出口環節海關代收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不需要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也不包括享有“先征後返”、“先征後退”、“即征即退”辦法退還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總的來說,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時,需要按照“進口不征”、“出口不退”、“免抵要交的原則進行計算。
如何依據免抵退稅額,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比方說,某公司是一家具有出口退稅權的生産企業,同時也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退稅率是10%。
2022年4月發生如下業務:
外購原材料獲得2200000的進項稅額;内銷産品取得不含稅銷售額5500000;出口商品取得收入12000000。
1、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2000000*(13%-10%)=360000。
2、應納增值稅=5500000*13%-(2200000-360000)=-1125000。
應納增值稅<0。即企業當期期末留抵稅額是1125000。
3、當期免抵退稅額=12000000*10%=1200000。
4、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
由于,期末留抵稅額1125000<當期免抵退稅額1200000。
所以,實際退稅額=期末留抵稅額=1125000。
另外,由于免抵退額大于應退稅額,所以當期産生免抵稅額。
免抵稅額=當期免抵稅額-當期應退稅額=1200000-1125000=75000。
即企業在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時,需要把75000的免抵稅額加進計稅依據。
5、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假設這個公司的注冊地在市區,即城建稅的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的稅率為3%。
那麼這部分需要繳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75000*(7% 3%)=7500。
當然,企業在計算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是不要忘記計算,2%的地方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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