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民法典》正式實施不到30天
這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将會
對你我生活帶來怎樣的影響?
近期
《民法典》中新增的
“離婚冷靜期”制度
引發了網友熱議
結婚時一時沖動
離婚時頭腦一熱
對待婚姻大事是不是該冷靜點?
那麼
什麼是“離婚冷靜期”呢?
《民法典》第1077條 :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内,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日前,東東采訪到了
上海市民政局局長朱勤皓
解讀“離婚冷靜期”
在上海實踐中如何落實落細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
根據《民法典》規定
今後到婚姻登記機關
辦理離婚登記的流程将優化為:
自明年1月1日起,
如果三十天内,
雙方都沒有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在下一個三十天内,
雙方要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
在第二個三十天内,
雙方沒有親自到場申請的,
即視為撤回申請。
上海市民政局局長朱勤皓表示,在《民法典》起草過程中,社會公衆對于“離婚冷靜期”的關注度一直居高不下,甚至數度沖上熱搜榜單。《民法典》規定,“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後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
上述"離婚冷靜期"的規定隻适用于協議離婚
訴訟離婚不适用離婚冷靜期
對于存在家暴等情形的,這種情形下夫妻之間往往矛盾較大,實踐中當事人多向法院起訴離婚,這樣就不存在适用離婚冷靜期的問題了。如果遇到家暴,應當注重收集家暴證據,如通過報警、驗傷等方式固定證據,向法院起訴離婚,争取盡快判離,而不是不切實際地跟對方拉鋸式談判。離婚冷靜期隻是給那些沖動離婚的人一劑後悔藥,而不是家庭暴力的庇護所。
此外,今年上海對本市婚姻管理信息系統進行了升級改造,專門研發了針對離婚冷靜期的操作模塊。市民在“一網通辦”上進行離婚登記的預約也将調整為離婚登記申請預約。今後,市民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可以繼續在網上進行預約(含移動端和PC端)。
此消息一出
迅速登上微博熱搜
對此,網友紛紛留言評論
部分網友“舉一反三”
讨論結婚
部分網友認為
不應該給離婚設置過多門檻
此外《民法典》規定
辦理離婚手續時
民政部門要對雙方債務處理事項
是否處理一緻予以查明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
其實上海有關婚姻登記的工作規範就已經明确,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時,須提交《離婚協議書》,協議書由雙方共同協商一緻達成并書面簽署确認。
該協議書包含有對銀行貸款等共同債務償還的約定,同時要求雙方當場共同簽署《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聲明雙方自願離婚,并對債務等事項已達成一緻處理意見。
《民法典》删除了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作為禁止結婚的情形
明确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
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如患病一方未事先如實告知的
将構成婚姻欺詐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出請求撤銷其婚姻的申請
需要提示注意的是,根據《民法典》規定,基于對方“隐瞞重大疾病”而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另外,《民法典》新增條款規定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據悉,上海市民政局将于明年1月1日提出三項舉措:建設上海傳承家譜家訓服務平台、制定出台《關于本市推進“互聯網 婚姻服務”的實施方案》、同步建立以婚姻登記業務和“家譜家訓”内容為主的婚姻家庭文化知識信息庫。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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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方網、新聞坊
部分文字作者:熊芳雨
審稿:李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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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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