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認定會去核實嗎?摘 要:高校學生資助精準化不僅是當前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要求,更是需要進一步達成的工作目标北京大學Z學院于2019年3月在院内首次嘗試普查形式的經濟情況申報認定辦法,以期進一步實現資助的精準化從院系工作視角與學生視角分别對家庭經濟情況普查性認定的有效性加以檢驗,并就相應調研和訪談中遇到的問題,對如何進一步提升資助精準化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貧困認定會去核實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貧困認定會去核實嗎
摘 要:高校學生資助精準化不僅是當前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要求,更是需要進一步達成的工作目标。北京大學Z學院于2019年3月在院内首次嘗試普查形式的經濟情況申報認定辦法,以期進一步實現資助的精準化。從院系工作視角與學生視角分别對家庭經濟情況普查性認定的有效性加以檢驗,并就相應調研和訪談中遇到的問題,對如何進一步提升資助精準化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
關鍵詞:學生資助;精準化;普查
2020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高校資助工作需要适應新時代、新時期的新要求,在絕對貧困漸漸消除的背景下,對如何深入開展資助工作作出新的探索。高校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認定是資助工作的基礎和關鍵。對于資助精準化而言,資助對象的精準認定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隻有精準确定資助對象,才能根據對象的需要使用精準的手段開展資助工作。
普查手段的采取與實施
北京大學Z學院在資助工作的開展過程中發現,相較于隐瞞家庭收入以獲得助學金的“不誠信”案例來說,更多的是由于種種原因放棄申報、拒絕認定的情況。因此,如何将這部分處于“學校管不到、學院看不清、家庭幫不了”的“灰色地帶”的經濟相對困難學生納入認定範圍,積極引導其申請和利用國家資助實現全面發展,是Z學院希望解決的問題。
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淡化了“家庭經濟困難”概念,放寬了學生申請的條件,一定程度上纾解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資助的心理壓力;簡化了申請程序,免去了學生到當地民政部門蓋章确認的環節。這不僅為院校适應新時代變化和根據學生實際調整資助認定工作方式和手段提供了政策依據,更是讓渡了相當的工作管理空間,使資助工作創新拓展有更多可能。
基于此,北京大學Z學院于2019年3月開展新一年度資助認定工作時,一改“按需申請,自願填報”的方式,在院内首次采取普查性的家庭經濟情況認定形式,努力營造“全院普查,人人填報”的氛圍,以期擴大認定覆蓋面,充分而全面地了解更多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并以之為基礎,為其提供精準的幫扶措施,實現資助精準化,促進資助育人目标的實現。
由于采取了與以往不同的普查方式,Z學院需要在學生中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而Z學院采取的“新形式、老途徑結合,線上線下互動”的辦法,不僅讓更多相關涉的學生熟悉政策,更重要的是使以往“貧困但不願申請”的學生能夠自願參與認定。
有效性檢驗
1.學院工作視角
普查形式是否有助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主客觀障礙自主申報,是否能幫助非經濟困難學生提升參與學校資助育人環節的意識,從院系視角來看,可以通過普查及申報過程中學生的互動反饋以及最終申報的情況來做檢驗。從申報結果來看,普查形式有助于減少以往“真經濟困難生不報”的現象,尤其是對于新生年級而言,更容易接納“普查認定”的概念,行使學生的權利,主動申請認定。
2.學生視角
普查形式對于精準認定是否有效,除了學院視角的判斷,更需要學生視角的反饋。學院對參與認定申請的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并對部分首次申請認定的學生進行了訪談,以獲得學生視角對于普查形式有效性檢驗結果。
第一,問卷調查。2019年11月,Z學院對參與經濟情況認定的78名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共回收47份有效問卷。問卷搜集了學生的基本信息、申請認定的原因、申請認定時的心理狀态、對認定的預期以及對助學金評定結果的反饋等。總體而言,從問卷中可以看出參與本次認定的學生基本上切實存在申請資助的客觀需求,且普查形式的認定在相當程度上有助于學生提交申請。
第二,深度訪談。針對問卷調查體現出的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課題組選取典型學生做了訪談,包括首次申請認定同時申請助學金的學生,多年參與認定但依然存在消極情緒的學生以及不了解認定目的的學生。通過訪談我們了解到以下三點:一是普查形式确能促使有客觀需求的困難學生,尤其是新生,參與認定和申請助學金,也有助于他們正确認識資助工作的目标。例如:學生蘇某首次申請認定,雖未獲得助學金,但也形成了“申請認定和是否困難不直接相關”的觀念。二是對于參與多次認定的學生,普查形式并不能很好地降低申請中的“自卑”情緒。學生袁某是第三年申請認定的困難學生,依然存在因“填寫太低的家庭收入被老師同學看不起”的擔憂。對普查形式,她表示,自己每年申報家庭經濟情況認定已成習慣,今年收到認定工作啟動的通知後她就照往年一般提交申請,并未仔細了解學院的“普查”政策,所以心态上還是沒有完全轉變。三是學生對認定結果的滿意程度取決于其對收支的準确掌握,而非單純的家庭年收入的填報。通過訪談了解到,有的學生家庭因為學校提供了助學金而不再提供任何生活費,導緻學生須自己在外兼職,補貼日用。這一情況并未體現在她的家庭經濟情況認定申請表中。
總結與對策
經過學院和學生視角的檢驗,本次Z學院普查形式的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認定對資助精準化應該說有一定的有效性。尤其是對于新生年級而言,更易接納并執行普查形式的認定。從這一角度來說,Z學院的嘗試是有效果的。通過調查研究,我們也發現普查形式在實踐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就此提出相關對策:
第一,擴大資助育人功能宣傳,打破學生對資助認定的固化理解。Z學院在推進普查形式認定工作的設計時,也将普查形式看作是促進學生對于資助工作由“助困”到“助長”這一變化理解的一種手段。在Z學院的宣傳過程中發現,對于大部分高年級學生而言,已經形成了“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認定就相當于為自己扣上一頂‘貧困生’的帽子”的固有觀念。因此,即使改成了普查的形式,但資助工作的内核變化并未被完全認識,也隻有極少數的學生自願提交認定申請。大多數長期受資助學生對于家庭經濟情況認定的理解仍限于“認定是為了讓學院和學校了解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以匹配資助金額。對于認定是一種教育基礎,與其他形式的育人項目會發生關聯等,學生們大多尚未形成認識。因此,高校對于認定工作相關政策的解讀、宣傳以及資助工作的育人效果應加強關聯。例如:Z學院通過“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反複宣傳普查認定,擴大政策信息的覆蓋面就是一種方式。而從高校的視角來看,以學期為單位進行長期、反複的宣傳,在各類資助育人項目中強化認定的基礎依據功能—諸如助學金評定、成才項目的選拔等以經濟情況認定為依據—将能逐步改變學生們對經濟情況認定的刻闆概念。
第二,增強新生入學前的普及宣傳,力争普查工作覆蓋新生。對于初入學的新生認定而言,秋季學期的資助工作自認定通知下達到院系,再到院系上報認定結果,往往隻有三周左右的時間。這就導緻從學校到分管學院、從分管學院領導到輔導員幾乎都沒有時間開展包括工作宣傳、政策普及、鼓勵申請的普查工作,更多依靠的是新生入學前接收到的相關資助信息—往往隻有家庭經濟情況特别困難的少數學生才會特别關注。換言之,如果由院系來主導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普查,對新生來說效果并不能完全顯現,需要由校級層面來統一組織,在新生入學前将校園獎助體系、成才支持項目,與家庭經濟情況認定結果的挂靠關系詳細說明,既能宣傳學校獎助體系與豐富的幫扶手段資源,亦能讓新生在入學之初就形成“用好學校的資源,助力個人全面成長”的意識。
第三,完善認定系統的設計,進一步明确認定申請表中的内容概念,實現有效精準認定。就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的填寫問題,被調查者們反饋:一是概念界定不清。被調查者普遍存在不會區分毛收入與淨收入、不會計算家庭人均年收入等而無法準确填寫的問題。二是現實情況導緻的無法填寫或填寫不清的問題,如家庭收入不穩定、對家庭收入構成不了解等。三是家庭收入情況無法成為判定學生經濟水平的問題。訪談中發現,存在學生家庭因學生申請到學校的助學金而不再提供任何生活費的情況,這樣一來,按照人均收入評定的助學金與學生可能的“現實收入”并不匹配。一方面,需要從學校資助工作負責部門處入手,或通過修改認定表格填寫系統,增設特殊事項備注說明項,或通過考慮盡可能多的情況後完善填表說明;另一方面,則可以加深高校資助工作部門同院系一線工作者的溝通交流,定期組織院系層面對資助認定效率的追蹤調查,以便搜集一手的學生意見反饋或特殊情況補充。這樣即便做不到“面面俱到”,也能在不斷改進中利于學生計算更準确的家庭收入,實現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的精準認定。
第四,平衡資助工作的公平與隐私保護關系,消除資助對象的顧慮。被調查者對數據保密、個人隐私的擔憂較大。17%的被調查者反饋,“我擔心我填寫太低的家庭收入會被老師同學看不起”。在訪談中,受訪者直接表示會有對所填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被太多人看到的擔憂。這就對我們如何處理認定公平公正與隐私保護關系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需要有兼顧平衡的更優辦法。在Z學院,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認定的當前做法是,在院系認定工作組(通常由院系黨政班子構成)的領導和監督下,依靠班主任、輔導員和班級學生召開認定工作會的形式,對學生的學習生活與經濟情況進行讨論。通常,為了盡可能了解學生的詳細情況,工作會需要實名讨論,這樣一來,學生的隐私信息就避免不了地被參與讨論的師生知悉。如何在充分讨論和隐私保護之間找尋平衡,實際上也是資助育人工作的重要部分。
結語
精準識别資助對象,保證真正需要幫助的學生都進入高校資助體系,是高校資助育人工作的基石。通過北京大學Z學院對資助認定普查形式的嘗試,我們發現普查形式的認定辦法激勵了過去因為種種的個人原因沒有提交貧困申請的潛在資助對象申請認定,提高了高校資助育人工作的精準性,從而有利于資助育人工作質量的提升。
結合問卷與訪談得到的學生反饋,可以發現當前的高校資助認定工作仍然存在不少亟待改進的問題。學生們對認定政策、認定目的、高校資助體系、認定内容本身都有明顯的理解偏差,這進一步導緻高校資助認定工作開展遇到阻礙,無法全面覆蓋應受助學生。在我國即将步入全面小康社會的2020年,高校資助工作如何滿足國家扶貧工作的新要求,還需要不斷嘗試,找尋方法。(作者:姚靜儀 張越,單位: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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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雜志
作者:姚靜儀 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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