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吃出鐵絲賠償标準?因買單時發現菜價與菜單不符,食客劉剛(化名)與飯店經理郭進(化名)、飯店老闆唐強(化名)發生争執,并掀翻餐桌、拒付餐費後飯店老闆、前台經理等人追趕劉剛至路口,進行圍毆,其中郭進持刀刺傷劉剛多個部位不久劉剛經搶救無效死亡,唐強等人相繼落網獲刑,郭進則逃亡在外,直到2019年2月才在沈陽被抓獲近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宣判郭進故意傷害一案,以其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15年有期徒刑,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飯店吃出鐵絲賠償标準?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飯店吃出鐵絲賠償标準
因買單時發現菜價與菜單不符,食客劉剛(化名)與飯店經理郭進(化名)、飯店老闆唐強(化名)發生争執,并掀翻餐桌、拒付餐費。後飯店老闆、前台經理等人追趕劉剛至路口,進行圍毆,其中郭進持刀刺傷劉剛多個部位。不久劉剛經搶救無效死亡,唐強等人相繼落網獲刑,郭進則逃亡在外,直到2019年2月才在沈陽被抓獲。近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宣判郭進故意傷害一案,以其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15年有期徒刑。
食客遭圍毆多髒器功能衰竭死亡2020年1月1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獲悉該案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郭進,1979年出生。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3月16日晚,被害人劉剛(男,殁年31歲)與同事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某老菜館就餐。因菜價問題,與飯店經理被告人郭進、飯店老闆唐強(已判刑)發生口角。沖突中,劉剛将飯桌掀翻并拒付餐費,并離開飯店。郭進與唐強等人随後追趕上去,向其索要餐費。未果,雙方再次發生争執。過程中唐強用拳頭擊打劉剛頭部,艾某軍、潘某、岑某(均已判刑)等人持鐵管、鋁管、啤酒瓶毆打劉剛,郭進持卡簧刀刺擊劉剛胸、腹、背等部位數刀。劉剛被打倒在地後被同事送到醫院,後搶救死亡。
經法醫鑒定,劉剛系受銳器作用,緻多髒器損傷,DIC形成,多髒器功能衰竭,經搶救無效于3月19日死亡。
老闆娘作證稱冬天明檔菜價高于菜單與劉剛同行的吳某介紹,案發當天自己和劉剛等4人在老菜館吃飯,“算賬時給我們多算了,鲽魚頭在菜單上是38元,他們票子上寫的是58元。劉剛叫經理來說這事,經理說了一些不好聽的話,劉剛把桌子給掀了,盤子、杯子掉在地上,經理說不用算賬了,你們走吧。”此後,劉剛一行人打車準備去唱歌,途中遇到追上來的飯店服務員等人,有拿啤酒瓶子的,有拿棍子的。
郭進妹妹、唐強愛人郭某作證時介紹:“我家是明檔點菜,并且有菜價,菜譜上的菜價與明檔上價不一樣,客人是在包房看菜譜點的菜,因為是冬天,明檔上的菜價要比菜譜上的價高一點。
罪犯唐強供述稱,2007年3月16日晚七點多,自己在樓下修麥克風,聽樓上桌子倒的動靜。“我進去見到客人中那個胖子(劉剛)用菜單子打郭進頭,把菜單用手團吧後吐吐沫貼牆上了。劉剛說菜單上鲽魚頭是38元,收我58元。我說那是以前小盤的,現在大盤價格是58元,但收你38元。他說就吃你霸王餐了。我說行,就當我請客了。後來讓店裡員工跟着,看看他們是哪的,怕他們砸店。”
逃亡12年後落網獲刑15年郭進落網後供述稱,案發後自己曾與唐強商量好一起去自首,但因害怕自己用刀紮人責任更大,遂稱妹夫唐強熟睡時逃跑,之後一直在外打工為生,使用了假的身份信息。
判決書顯示,2007年4月6日,唐強到公安機關投案。警方将郭進立為網上逃犯,于2019年2月28日17時許在遼甯省沈陽市大東區将其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郭進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緻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對帳單發生分歧後,劉剛掀飯桌、不買單等行為的确不當,但唐強、郭進等人事後又以劉剛不買單為由,聚集多人持械傷害劉剛,亦處置不當,雙方對案件引發均有責任。郭進夥同他人持械毆打劉剛時持刀緻其死亡後果發生,應予懲處。綜合考慮本案起因,以及郭進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認罪認罰,并已取得劉剛近親屬的諒解等情節,可對其從寬處罰。
2019年12月26日,哈爾濱中院判決該案,被告人郭進犯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北青報記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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